高先生去年夏天交房,他在缴费明细表上看到,除了之前置业顾问通知的契税、大修基金、物业费、户主装修保证金以及各种零碎收费之外,政府明确不予收取的天然气安装费、暖气碰口费、有线电视初装费都算进去了,比预期额度足足多了近一万元钱。当他找项目负责人评理时,负责人让高先生拿出买房时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指着条款最后一页的补充细则给高先生看,只见“交房时的暖气安装费、天然气入户费,均由开发商代政府向业主征收”赫然在目。高先生顿时傻了眼,当初看合同时怎么没注意到这一“隐形炸弹”呢?
霸王条款1:“一价清”
所谓“一价清”,即房产商将需缴纳或代办的各种费用全部纳入商品房销售价格,房价外不再加收任何费用,或委托物业企业在交房时收取与工程建设相关的价外费用。此政策在西安从2007年12月1日起实施。据了解,实行房价“一价清”是有条件限制的,如果楼盘开始销售时基础配套设施没有跟上,那么房价中不包含该费用,无法执行“一价清”政策。我们发现,“一价清”实施几年来,在咸阳只有个别楼盘按此执行,绝大多数楼盘在交房时,还会收取以上费用。因此,每每业主拿“一价清”来讲理时,最后往往不了了之。碰上这种情况,业主该如何捍卫自己的权利呢?在此,专业人士建议,谨防交房的霸王条款,从签订交房合同时就要注意。因为业主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负责的销售人员总会把“这是房管局给的制式合同,只需在哪哪签字就行”之类的话挂在嘴边,以便让业主放松警惕性,只按置业顾问所说执行,从而忽略了一些细节问题,为以后交房埋下隐患。“购房合同虽是制式合同,但个别条款还是不一样的。像交房标准、交房收费、免责声明等,通常会在补充条款里进行额外的说明,购房者应当特别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