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近日下发《关于加强吸毒人员驾驶机动车管理的通知》,集中排查清理吸毒驾驶人,加大对吸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公安机关要对本省(区、市)驾驶人全面排查。
吸毒成瘾人员禁止申领驾照
通知明确,正在依法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和社区康复措施的人员属于吸毒成瘾未戒除人员。驾驶人属于吸毒成瘾未戒除人员的,当事人要在30日内申请注销驾驶证;未主动申请或者被强制隔离戒毒的,将注销其驾驶证。
在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环节,公安机关对申请人属于吸毒成瘾未戒除的,不予受理申请,不予核发驾驶证。
在办理驾驶证补换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等业务,或处理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时,对发现驾驶人属于吸毒成瘾未戒除的,注销其驾驶证。
公安机关定期开展吸毒人员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专项治理工作。路面检查中发现有明显吸毒特征、表现或有证据表明属于吸毒后驾车的,交警将进行现场检测或移送公安禁毒部门、有吸毒检测资质的实验室和医疗机构检测。对经检测确认为吸毒后驾车的,依法进行处罚和处理;属于吸毒成瘾未戒除的,注销其驾驶证。校车客货运行业排查吸毒司机
进一步加强对校车、客货运等重点驾驶人的监管,各地公安机关对有吸毒行为记录的驾驶人,不予核发校车驾驶资格许可。全面清理校车驾驶人,对发现有吸毒记录的,注销其校车驾驶资格;对属吸毒成瘾未戒除的,注销其驾驶证。
各地公安机关将会同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对现有的客货运驾驶人进行集中清理,对发现属于吸毒成瘾未戒除的,注销其驾驶证,取消其营运资格。(据新华)相关新闻“毒驾”已成重大隐患“入刑”呼声日高
随着“毒驾”日益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有关部门相应的排查力度也在加大。公安部的数字显示,今年3月以来截至5月底,各地共发现客运驾驶人吸毒并停运692人,注销驾驶资格127人;发现货运驾驶人吸毒并停运744人,注销驾驶资格108人。
受全球毒情的影响,近年来新型毒品在我国迅速蔓延;众多吸毒人员中,拥有驾照者不在少数。同时,有研究表明,“毒驾”比正常驾车的反应时间慢21%;吸毒后人往往会出现幻象,驾驶能力严重削弱,为恶性交通事故的发生埋下隐患。
“‘毒驾’和‘醉驾’一样危险,已成为又一重大社会安全隐患。”全国政协委员、四川鼎立律师事务所主任施杰等多位人士呼吁,“毒驾”应该尽快纳入刑法调整范畴。(今日咸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