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召开中国家庭动态跟踪调查研讨会,发布由北大中国社会科学调查中心完成的《中国民生发展报告2012》。调查显示,去年全国家庭现住房完全自有率为84.7%。住房类型上,42.2%的家庭现住房为平房,比2010年调查结果下降了8.5个百分点。全国家庭平均住房面积为116.4平方米,人均住房面积为36.0平方米。(8月6日《北京日报》) 虽然住房调查只是家庭动态调查中一个小项,但家庭平均住房面积116.4平方米、人均住房面积36.0平方米的调查结果,还是引起很大争议。其实,类似人均住房面积调查之前也有过,每次亦是遭遇炮轰。为什么屡屡涌现这种在公众看来明显违背常识的调查结果? 众所周知,全国住房信息目前并不联网,无论是限购政策还是多套房区别信贷政策,在落实时都只能地域分割各自为政。因此,完全依靠抽样调查的家庭住房信息,并不能得到官方住房信息的佐证;而且,被调查家庭能否如实提供住房信息,恐怕也挺成问题。特别是那些拥有多套住房的家庭,对于这样的调查肯定有防范心理,他们会如实提供最真实住房信息吗?更何况,“家庭”如何界定,本身就是问题。如果那些在外打工者都算一个家庭,他们都是无房户,住房自有率还会那么高吗? 平均工资也好,平均住房也罢,“被平均”都是绕不开的话题。少数家庭拥有很多套住房,多数家庭只有一套住房甚至没有住房,一味将这两者平均,无论数字如何靓丽,那也是毫无意义。导致人均住房面积偏大,一个很重要的因素是因为“42.2%的家庭现住房为平房”。在城市中,所谓平房如果不是别墅至少也是排屋了,这里面绝大部分平房显然都是指农村住房。农村住房无疑都是面积偏大的,问题是,这适合拿来和城市住房平均计算面积吗?为什么不能区分农村与城市分别统计住房面积呢? 在农村,因为宅基地基本免费,建安成本虽然也大幅上涨,建房负担毕竟不像城市房价那样几年翻几倍;在城镇化背景下,将农村住房面积与城镇住房面积简单平均,虽能造就好看数字,却无法掩藏真实的城镇住房需求。事实上,如果“全国家庭现住房完全自有率为84.7%”、“人均住房面积为36.0平方米”等数字,的确真实表达了当前住房现状,住房问题根本不会成为最受关注的问题,中央也完全没有必要如此严格进行楼市调控——既然“住有所居”早已高水平实现了,何必再毫不动摇地坚持楼市调控? 一份以关注民生发展作为核心内容的报告,应该力求避免调查数据不能如实反映民生现状的可能。当某个调查数据可能会引起歧义时,粗糙地“被平均”是不明智的,细化指标并且具体分析才能较为有效地还原真实。以此对照,“人均住房36平米”或许的确是真实的,聊以自慰外却已经毫无现实意义,自欺却不能欺人。(三秦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