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杀死了女友,希望记者能陪同我一起去自首。”一名小伙自称一时冲动杀死女友,让媒体做见证前往辖区派出所自首。昨日,警方表示,案件仍未定论,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1月12日下午,陕西电视台都市快报栏目接到这名小伙的电话。电视台记者赶到现场后,看到该小伙左袖口、裤脚上满是血迹。口袋中还有一把长约10厘米的水果刀。经询问,小伙自称姓张,是咸阳人。当天,在出租屋因与女友吵架,一时冲动将女友刺死。民警和120医护人员赶到案发现场,然而女孩已停止了呼吸。事发现场的床上、地上满是血迹。
调查中,张某称,去年11月他认识了来自商洛的女友,女友在一家饭馆打工。1月12日下午3时许,在张某北郊井上村的租住房内,两人发生争吵,起因是女友要和他分手。
张某向记者回忆了案发时的场景:“她说不愿意和我过了,‘不然你就杀了我’。”女友一边说,一边还把衣服翻了起来,“我有点激动,一刀就扎下去了。”张某说,当时他只扎了一刀,但这一刀正好扎在了女友的心脏部位。
看着不再动弹的女友,张某跑出了出租屋,下午约4时30分,张某在大街上拨打了电视台记者的电话。在案发现场,民警看到,死者躺在床上,脚上还穿着一双袜子,但下身未穿衣服,一双棕色的女鞋扔在一边。
昨日,遇害女孩的家人称,他们一家人都租住在井上村,平时睡觉时女孩和母亲挤在一张床上,一家人租住的地方非常简陋。对于女儿和张某的关系,女孩的父母称,他们只知道女孩与男孩认识,但否认双方正在谈恋爱。同时,女孩的家人表示,男孩不但没有正当职业,还身患疾病,他们一家人都反对女孩和男孩交往。
女孩所在饭店的同事称,案发当天下午,女孩本来在饭店上班,被张某叫走。女孩临走时,还向饭店请了半天假。当时,有人看见张某拿了一把水果刀。让大家没想到的是,仅仅几个小时后,就传来女孩的死讯。
案发当晚,公安未央分局辛家庙派出所已将案件移交给分局刑警队。目前警方仍在进一步调查中。(西安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