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渔政监督管理站将组织渔政执法人员在春节、元宵节前和节日期间到养殖场、养殖户开展渔业行政执法检查,重点做好农贸市场、大中型超市、酒店的每日巡查和相应执法检查工作。
养殖环节,主要检查养殖生产记录、用药记录、管理制度、技术操作规程的建立执行情况。检查饲料是否有产品执行标准、登记证号或批准文号,看票据是否齐全。检查库存渔药是否属于国标产品、安全有效,是否有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药品,如孔雀石绿、氯霉素、硝基呋喃类、甲基睾丸酮等,一经发现,全部没收、严肃查处。
流通环节,重点检查经营户对所经营的水产品是否进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索证制度。是否经销“三无”袋装水产品、过期或变质水产品。同时利用配备的快速检测试剂盒,增加水产品质量的现场检测频次,杜绝不合格水产品上市流通。
对无证养殖、违法使用禁用限用渔药及不符合法定标准渔用饲料,不按规定建立和保存养殖记录、用药记录、销售的产品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等违法行为,将依据《渔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国务院、农业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从严查处。
在节日期间,渔政执法人员还将在重要广场和进入养殖户、水产品经营户,传渔业相关法律法规及水产品质量安全有关知识。
市民如在市面上发现违法水产品可拨打38135330进行举报投诉。(今日咸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