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民牛先生怀疑自己将手机丢在了出租车上,下车后马上拨打过去,前两次无人接听,第三次已经关机。咸阳城市客运管理处称无权调查,警方说属于遗失,不能立案。“新买的手机就这么丢了。”牛先生说。失主手机一路都拿手
5日上午9时左右,牛先生乘坐出租车,从渭阳西路去世纪大道某酒店。据牛先生回忆,他当时坐在副驾驶,一路上都将自己的手机拿在手里,一直和司机聊天,司机大约30岁,体型偏胖,拿着一部苹果手机。
到酒店附近后,牛先生下了车。发现拿在手里的手机不见了,便怀疑掉在了出租车上。“可能是我下车掏钱时,将手机放在了腿上,掏完钱直接下车了,手机就掉在了车上。”
发现手机不见后,牛先生马上去追那辆出租车,但车已经启动,向西开走了。“我下车的不远处刚好有两个认识的人,就赶紧去借手机打电话,希望司机能送回来,但是打了两遍,一直是无人接听,继续打第三遍,手机就关机了。”
因为着急找寻手机,牛先生并没有看清那辆出租车的车牌号,但是记住了司机的长相。
牛先生说,从他下车到打三次电话,发现手机关机,不超过5分钟,“时间那么短,手机就关机,所以我怀疑是司机捡走了手机。”
客运管理处
无权进行调查
“这个手机是我1月7日才买的,价值4100元,没想到这么快就丢了。”他说。
打过两次电话后,发现手机关机了,牛先生说,自己赶紧向咸阳市公安局秦都分局陈阳寨派出所报警,但是警方做完笔录,称牛先生的手机属遗失,无法立。
牛先生只得去咸阳市城市客运管理处,希望能通过管理处联系到司机。
牛先生将地点和下车的时间告诉工作人员后离开。5日下午,牛先生再次来到城市客运管理处,工作人员说已经通过行车轨迹,找到了一辆车。司机承认在当日上午9时许,送了一位乘客去世纪大道某酒店,但是乘客下车后,并未见到有手机掉到车上。
昨日下午,咸阳市城市客运管理处一位工作人员介绍,他们已经知道了这件事情,但是没有权利进行调查。“如果警方前来调查,我们会提供所有知道的信息给警方。”
据他介绍,在出租车上丢了手机、钱包等小东西,一般很难找到。“出租车上下乘客很多,乘坐出租车时丢了东西,没人能说得清。”
牛先生冷静了一会后又说,“其实我知道手机很难找到,只是看见手机就这么丢了,又没有人管,所以觉得非常气愤。”律师拒退属侵占行为
陕西秦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志锋介绍,如果能证明是出租车司机捡拾了牛先生的手机,但是司机拒绝退还,那么司机的这种做法就属于侵占行为。
此外,拒绝退还的物品价值超过5000元,则涉嫌构成侵占罪,情节严重的话,需要负刑事责任。
对于牛先生的这件事情,李志锋认为市民应该引以为戒,也希望捡到遗失物品的人,能妥善保管,尽快送还。(今日咸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