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天交友轻信他人,少妇被骗财骗色。日前,泾阳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诈骗案件。被告人范斌(化名)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2000元。
2012年8月初,少妇小顾通过QQ聊天认识一名叫“张航”的礼泉籍男子,聊天过程中对方透露想和她成为“不一般的朋友”。
小顾一开始心生顾虑,可到后来聊熟后还是将自己的电话给了对方。
张航经常给她打电话,两人越来越熟悉。一次,张航打电话说从礼泉来泾阳办事,想见见她。当天中午,二人寻找一处旅馆发生了性关系。
第一次见面后没几天,张航给她打电话,以和朋友吃饭忘了带钱为借口,试探着向她借了300元。之后,张航和小顾保持着性关系。
下半年里,张航以做生意缺钱、孩子上学学费不够以及父亲生病做手术需要用钱等,4次从小顾处要得现金11300元。
可后来,小顾发现自己联系不上了张航,就用另一个QQ号码与他聊天,聊熟后相约在咸阳市见面。小顾叫来家人设下“埋伏”,抓住张航后报了案。
案发后,警方查明这个叫张航的男子,其实姓范。事后,范斌及其家属已退还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
经法院审理,认为范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范斌在归案后,有一定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对其可宣告缓刑。故作出如上判决。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共计113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今日咸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