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级中小学昨日开学报到,各项收费标准就成为家长学生最为关心的问题。据了解,咸阳市公办高中从今年春季开学开始,取消借读费;公办高中在收取择校费的同时,不得再次收取学费。中小学收费 不得收取学杂费
据市教育局工作人员介绍,咸阳市城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不得向学生收取学杂费;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除收取伙食费、代办费,以及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考务费外,一律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市教育局要求,各中小学校不得将国家已明令禁止或明确规定纳入公用经费开支的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取暖、降温、饮水、校园安全保卫等项目列为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项目。中小学按照规定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原则。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严禁将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与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并收取。
公办高中收费 取消借读费
此次开学收费标准,与2012年秋季开学收费标准最大的不同,就是取消了借读费,值得注意的是,在收取择校费后,不得收取学费。
据介绍,按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取消我省公办普通高中借读生学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从2013年春季开学起,取消我省公办普通高中借读生学费标准,严禁公办普通高中在择校生之外以借读生等名义招收高收费学生。
此外,代收费有课本费、学生健康体检费和普通高校报名考试费三项。按规定,学生健康体检费按高一新生每生每学年25元,其他年级学生每学年20元标准收取;普通高校报名考试费按每生每次95元收取。
公办高中学生入学后因正当理由不能坚持学习要求退学的,学校应准予退学,并给予退费。在开学后一个月之内要求退学的,学费按已收费金额的50%退
;在开学两个月之内要求退费的,按已收费金额的20% 退费;超过两个月的不退费。(详情见以下表格)学费:
收费项目省级标准化高中城市普通高中农村普通高中计费单位元/生·学期元/生·学期元/生·学期收费标准800 350 200择校费:
收费项目省级标准化高中市级重点高中一般高中计费单位元/生·三年元/生·三年元/生·三年收费标准10000 8000 6000职业高中收费 公办职中 涉农专业学生免除学费
据了解,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对不享受免费政策的学生,各校继续执行以下标准。文科生学费,每人每学期700元;理科生学费,每人每学期900元。
幼儿园收费 继续免除学前一年保教费
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学前一年幼儿(学前班、幼儿园大班)保教费,每生每年700元测算。免费教育实施范围为全市所有公办(包括政府、政府有关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及村民自治组织利用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或参与举办的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并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前一年幼儿补助生活费,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3元(一年按250天计算)。
生活费补助对象主要包括:重点优抚对象,城市低保户、农村低保户,儿童福利机构孤儿及社会散居孤儿,父母双残或单残、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
动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幼儿以及残疾幼儿;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和双女绝育户家庭的幼儿。
此外,公办幼儿园非免费段收费标准,市教育局也进行公布。(具体收费标准见下表格)投诉电话
如果你在报名时缴纳不合理费用,可拨打本报投诉电话:33326000
或者咸阳市教育局特设治理教育乱收费举报电话:
治理教育乱收费:33328269收费政策咨询:33328039 33210299规范办学行为:33328101价格举报电话:12358
本报记者 张静远
◎相关新闻春季开学 市教育局进行检查各项收费是否按规定执行是重点
本报讯(记者 张静远)昨日,咸阳市各级各类中小学校春季开学报到的日子,咸阳市教育局从昨日起至27日,对全市中小学开学工作进行为期三天的集中检查。其中,中小学校收费情况,义务教育及学前教育免补政策执行情况;中小学收费项目和标准是否严格按照省、市规定执行;是否张榜公示,票据是否规范;义务教育及学前教育免费政策落实情况及经费拨付到位情况;中小学教
学用书是否按市上核准的目录组织征订,有无擅自增加品种、更换版本、滥搭配教辅用书行为等,都是检查的重点。
检查组还会对义务段控辍保学工作采取的主要措施;中小学校学生入学情况;农民进城落户随迁子女入学情况;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情况;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情况;贫困生救助情况。职业高中春季招生宣传、组织和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相关新闻户口本上没“农业”俩字孩子入学享受不了免费政策秦都区教育局:原是农村户口的照样免
今年开始,秦都区为辖区内农村户口高中生免除学费。然而,随着户籍制度一元化管理的深化,取消了农业、非农业户口的界定,统一更改为“家庭户”。这一变化,使得在学校报名享受政策时却遇到了问题。昨日,秦都区教育局下发文件,原系农村户口的照样免。质疑 农村学生不能免学费?
今年起,秦都区针对辖区内农业户口的高中生免除学费。
邹先生是沣东小章村的农民,昨日在彩虹中学为高一的孩子报名时,却因新换的户口本不能证明其农民身份,因此无法享受为孩子免除800元学费的政策。而一些仍然持旧户口本的家长,则顺利的享受了这一政策。
邹先生介绍,以前的户口本上写的是“农业家庭户”,但是因为他父亲身份证号的问题,去年换了新的户口本,发下来后,户别一栏改为“家庭户”,没想到给孩子享受免费政策带来不便。“本来想给学校说,能否去村上开个证明以证明其农民身份,但是学校不承认。”邹先生说。
昨日,在秦都区报名的不少家长都遇到了这种情况。张先生拿着1998年和2012年双照派出所先后签发的两个户口本,其中新户口本户别一栏也做了更改。张先生说,“为了两个孩子上学方便,把户口从他爷爷奶奶的名下导到我的名下,结果还办了坏事。”
对此,邹先生和一些家长不能理解,“我本来就是农民,我娃出生也就是农村户口,派出所改成家庭户口,难道孩子就变成城市户口了?”邹先生说。区教局 原是农业户口的仍享免费
按照咸阳市政府户口制度一元化管理政策规定,2007年起在全市逐步取消城乡分割的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性质及其它性质的户口类别,按照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实行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即一元化管理。2008年以后,全市实现户口一元化管理。
秦都户政大厅工作人员介绍,2008年以后办理的市民,不分家庭户口和农业户口,统一更改为“家庭户”。在政策实施的过程中,并没强制集体更换,所以之前一直没有更新户口本的市民,户口本上显示“农业家庭户”,而部分要求更换的,新户口本中都统一做了更改。
而今年起,秦都区实施的惠民政策中,针对辖区内农业户口的高中生免除学费,而更新的户口本户别无法辨别其农与非农身份。对此,彩虹中学李姓工作人员介绍,报名中在遇到该问题后,已经给学校和秦都区做了反映。
昨日下午,记者从秦都区教育局普教科了解到,通过沟通今日文件将下达学校,如果在2008年户籍改革之后户别更改而原来是农业户口的,仍然享受秦都区为农村户口高中生免除学费的优惠政策。(今日咸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