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见你家小贱人,拿20万元赎人。”3月11日,一男子向咸阳警方报警称,其媳妇被绑架,他收到绑匪的勒索短信。然而,警方调查发现绑架子虚乌有,纯属男子编造。原来,因女方躲避不见,男子苦寻不得,便想到让警方“帮忙”。男子:媳妇被绑架
3月11日下午,高某前往咸阳市公安局秦都分局刑侦大队广场中队报警称,媳妇穆某遭人绑架,他收到绑匪的勒索短信以及穆某的两张裸照。
高某收到的短信时间为3月9日,为何两天后才来报案?面对民警的询问,高某表示,当日,他看完短信便昏了过去,在医院住了两天,缓过神后才来报警。早在3月6日,穆某便“人间消失”,电话打不通,家人也不知去向。
据高某介绍,他和穆某是同村人,2009年,两人举行了结婚仪式。因女方家人不同意这门亲事,没有女方户口本,两人无法领取结婚证。两人租住于咸阳市乐育南路某家属院内。
做笔录期间,高某神情迟疑,回答似是而非。经调查,民警发现给高某发勒索短信的号码的所有人,正是高某本人。而高某提供的穆某电话,在2013年2月已停止使用。民警猜测,女方或许被高某杀害,高某因无法向女方娘家人交代,谎称女方被绑架报警。
随后,警方联系到穆某母亲,然而,穆母极不配合调查,对女儿行踪,更是一问三不知。警方:绑架纯属编造
民警对高某和穆某的关系网展开调查。3月13日上午,民警赶往杨凌,找到与穆某交往甚密的女子。穆某曾离家出走,到女子家中借住。然而,对方表示,已多日未联系穆某。
13日晚,办案民警又火速赶往西安临潼,找到在临潼当保安的张某。张某称,从2012年10月开始,他就和穆某处对象,一直和穆某保持联络。近两日,还见到穆某。
听闻穆某并无生命威胁,根据张某提供的“穆某称,因与高某年龄相差14岁,高某常怀疑穆某有外遇,对她拳打脚踢。此外,高某好吃懒做,靠穆某养家糊口。”民警介绍,高某提供的照片上的女子,并非穆某。
3月6日,穆某从与高某租住的房子拿走自己的物品后,便离开咸阳,躲避高某。两人并未领取结婚证,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
因谎报警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高某(现年38岁,兴平市丰仪乡人,初中文化程度)被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金500元。电话,警方联系到穆某。为确定穆某身份,次日中午,在事先约定的地点,警方见到穆某。(今日咸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