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大气环境呈现明显的复合型污染态势。特别是去年冬季以来,全国大范围的雾霾天气频繁出现,严重威胁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环境问题。日前,按照中央和省上相关规划要求,咸阳市政府制定了《咸阳市全面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实施意见》,出台了四个优化六大工程措施,着力打好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持久战和攻坚战。
据了解,近年来咸阳市防治大气污染的主要工作有开展“环保扫黑”行动,累计治理、搬迁或关停工业废气污染源10家,拆除燃煤锅炉810台;天
全市建成了机动车环保监测站5个,建成稳态工况法检测线22条,治理尾气不合格车辆1.2万辆;完成餐饮业油烟治理431家,推广使用环保烧烤炉102台;取缔不合格环保规定的储煤场、煤灰厂23处;关闭污染严重的白灰窑168家;秸秆焚烧连续五年实现了“零焚烧”目标。主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连续五年保持在300天以上,2012年达到317天。日前,按照国务院批复的《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和省政府《全面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工作方案》要求,咸阳市市政府制定了《咸阳市全面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实施意见》,出台了四个优化六大工程措施,着力打好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持久战和攻坚战。“四个优化”即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和布局,合理配置社会公共资源;优化城市交通结构和布局,实行“公交优先”战略,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优化能源结构和布局,实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改善城市能源结构;优化工业结构和布局,严格产业准入,实施工业企业“退城入区行动”,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
“六大工程”即实施工业污染源防治工程,加强对燃煤企业污染治理,将对全市的21台、960蒸吨燃煤锅炉实施烟气脱硫,29台、840蒸吨燃煤锅炉实施除尘设施改造,淘汰落后产能企业10家;实施城市大气综合整治工程,加强城市扬尘污染控制,各类建筑、道路、市政施工必须设置围挡,湿法作业;实施机动车污染防治工程,完善机动车环境管理制度,对机动车管理总量进行控制,严格执行各类车辆的排放标准。2013年1月1日起,执行国家第 IV 阶段车用压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放标准;实施对该市北部非煤矿山粉尘污染防治工作,将加大对泾阳、三原、乾县、礼泉、永寿、淳化六县的石灰岩资源开采利用整治力度,严防矿山开采、物料堆放及物料运输过程中的粉尘污染;实施绿色屏障工程,将加快推进对黄土高原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渭河生态景观带等重点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实施联防联控预警工程,将建立“天眼”遥感空气质量监测网,建立区域空气质量橙色、红色、紫色、褐红色四级预警机制。
目前,初步预计到2020年,咸阳市区及各县市城区空气质量将明显改善,2030年,该市区及各县市城区空气质量将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