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先生在咸阳开有一家汽车租赁公司,一个月前,他将汽车租给王某,租期三天,可是对方因为欠别人钱,车被别人扣押,至今仍未将车归还周先生。“车现在每天被别人开着,万一出事了我肯定脱不了干系。”没办法的周先生准备去院起诉王某。租车三天却一月未还
2月28日,咸阳人王某和一女子来到周先生的汽车租赁公司,希望租一辆汽车,租期三天。“本来租车需要押金1000元,但是王某只有400元,他将那个女孩的身份证押给我后,我才让他把车开走了。”周先生说。
三天时间到后,见王某还未将车还来,周先生给王某打去了电话。据周先生介绍,王某一会告诉周先生车在偏转二区,一会又说车在石斗村,但周先生前去寻找,都没找到。
3月4日,周先生再次给王某打去电话,没想到王某告诉他,自己欠张某钱,张某将车扣押了。“王某说他尽快筹钱,还款后将车赎回来,就会还给周先生。”
3月6日,周先生又打电话给王某,约在铁二十局医院门口见面,见面后,王某承诺自己马上贷款还钱给张某,赎回周先生的车,并写了一份证明。证明上说,自己从周先生处租了一辆小轿车,因为欠张某钱,被张某扣押,目前自己正在积极筹款赎车。
从那之后,周先生每隔一两天就给王某打电话,王某每次都说自己正在联系贷款,贷到款后就赎回车。“可是到现在都快一个月了,车还是没有被赎回来。”周先生说。车主拟向法院起诉
近日,周先生通过卫星定位发现自己租给王某的车经常处于行驶中,“他们开着车跑,万一出现违法信息,或者出了什么意外,我肯定脱不了干系。”周先生担心。
3月20日,周先生通过卫星定位,发现租给王某的车在偏转二区门口,随 3月20日,周先生通过卫星定位,发现租给王某的车在偏转二区门口,随后,他赶了过去,找到了车,并拨打了110报警电话。
民警来后,了解了情况,说明此事不在其职责范围内,便离开了。“车的产权是我的,行驶证上也是我的名字,民警当时为什么不让我把车开走?”周先生想不通。
昨日下午,咸阳市公安局秦都分局渭阳西路派出所,了解此事的民警介绍,周先生将车租给了王某,王某因为欠张某钱,车被张某扣押,这其中并没有发生诈骗或者盗窃类的事情,所以此事不在警方的职责范围内。
这名民警建议周先生去法院起诉王某,由此进行财产保全,可避免汽车发生意外。虽然王某曾在25日给周先生写信说明情况,求周先生理解自己的处境,并表示一定会贷款赎回车,但是为了避免意外,周先生表示自己将听取民警的建议,去法院起诉王某。(今日咸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