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西安市周至县人李某和别人合伙,承包了兴平市一处水渠改造工程。兴平人刘某的妻子小红(化名)经人介绍,在李某的工地上做饭。
因自己的丈夫经常在外地打工,平日里经常频繁接触的小红和李某产生了情愫,两人在6月份便开始了同居生活。
到了麦收时节,刘某赶回家务农。听闻村子里传自己的妻子和工地上的男人有不正当关系,刘某将信将疑。
其间,虽然有朋友劝说其不要听信传言,可是据自己回家务农时的观察,发现妻子和传闻中的男人确实有“不对劲”,这促使他更加相信传闻。
2012年6月底,刘某再次外出打工,可是他内心一直不踏实。流言蜚语一直困扰着他,于是他没在工地多待,自己决定要回家查个究竟。
6月30日,刘某从内蒙古工地返回兴平,但他没有回家,晚上藏在自家南边的果园,偷偷观察。第一夜,他没有发现异常情况。
可就在蹲守的第二天晚上九十点左右,眼前的一幕让自己恼怒至极。刘某趴在自家窗户边,听见卧室里有一男一女的声音。撩开窗帘,他发现那名男子和自己的妻子在床上全身赤裸。
叫来朋友 对其殴打
刘某当时怒不可遏,在他自己家门口的柴堆上取了一根比较粗的树杆,喊叫让开门。见屋里的人没有要开门的意思,刘某就用脚踹门。
踹了数下,刘某将铁门上的小门踹开了。这时,自己的妻子已经穿好衣服走了出来。他进了卧室,看见那个男子也穿好衣服,站在床边。
刘某二话不说,抄起手中的树杆就在李某的头上、身上乱打。妻子过来阻拦,也被他痛打一番。李某一边求饶,一边挨打。
刘某打了一会,气也消了些。他想到要报警,可是被李某拦住并提出私了,给他一定的经济补偿。
刘某一想,毕竟家丑不好外扬,同意与李某私了。可是,刘某觉得这事两人之间不好说,就打电话叫来赵某等4名好朋友。一来是给自己壮胆,二来也给他和姓李的之间做个见证。
刘某诉说了自己被“戴绿帽子”的遭遇,被叫来的4名伙计都很气愤,赵某等人分别对李某实施殴打。
随后,刘某等人便与李某商量补偿金额。当天,因时间太晚,李某没有联系到人送钱。
时间一直僵持到7月2日凌晨2时许,刘某叫来的朋友之一提出,将村干部叫来,以村上的名义解决此事。
村干部被请来刘某的家,与李某商议补偿问题。李某提出让他先走,三天之内拿出5万元补偿。可是刘某不同意,他觉得必须让李某把钱交了才能走。
最终,协商的结果就是由李某拿出5万元补偿刘某,必须将钱送来后李某才能离开。
事发后一整夜,事态一直僵持,虽然达成协商,但是李某一直联系不到人把钱送来。7月2日,刘某带妻子去医院看伤期间,自己的朋友4人轮流看守李某。
直到晚上10时许,刘某因李某未能将约定的补偿费用送来,让朋友离开后,用家中的木棍对李某长时间殴打致其昏迷,最后死亡。
案发后,刘某自首,其朋友赵某等人被警方控制。(今日咸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