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员工的合法权益,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努力推进失业保险由“制度全覆盖”到“人群全覆盖”,今年起将全市范围内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失业保险范围。
据咸阳市失业保险经办中心介绍,今年将做好非公有制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参保扩面和已参保单位漏保职工的全员参保工作。对重点行业和单位,实行专人负责,积极督促漏保单位全员参保。并完善《咸阳市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保险参保缴费试行办法》,推进个体工商户参保扩面工作。利用推动扩面工作的有利因素,完成今年全市新增参保8000人的任务。谁适用
咸阳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员工,按本办法参加失业保险,缴纳失业保险费,并享受相应权利。办法中员工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与个体工商户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咋参保
申请参加失业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应填写参保申请表,到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参保单位应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员工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等资料。参保单位需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缴费。参保单位应按规定如实申报个人收入,收入状况无法确定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可按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核定其缴费基数,缴费费率为3%,其中:个体工商户(指参保单位),以雇主和全部员工工资之和作为缴费基数,单位按照2%缴纳;雇主和员工个人,按照缴费基数1%缴纳,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由所在参保单位按月从工资中代扣代缴。参保单位可按月或按季度申报。
参保单位和员工,持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缴费单,到所在地地税机关办税服务厅缴纳失业保险费。申报条件
参保员工累计缴费满一年后失业的,可向受理其参保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失业。
申报时,如果是雇主本人,应提供注销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的有效证明;如果是员工,应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在办理失业登记后,可申领失业保险金。申领待遇
参保员工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为其核定失业保险待遇,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按月发放失业保险金,并享受申领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
参保员工失业后应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如无特殊情况(因病住院等),应按月到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失业情况、积极求职、参加职业培训、接受就业指导。重新就业的,次月起停止其失业保险待遇,本次剩余的失业保险待遇与再次就业后形成的待遇合并计算。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参保申请后,应告知其失业保险法规和政策规定,明确其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