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晚,因夜间会车未变光,一对父子在行车中与对方发生口角后,遭3名男子持木棍殴打。目前,3名打人者已被旬邑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4月20日晚11时许,旬邑县公安局接到一男子报警称,他驾车行至旬邑辖区义井坡路段时,被一辆车逼停,遭车上下来3名手持木棍的男子砸车、殴打,致使车体严重损毁,他和儿子受伤。
民警找受害人调查情况时,受害人因遭到突袭被吓懵,没看清对方的面目,嫌疑人开的车辆车牌被有意遮挡,也没记下车牌号码,砸车打人前后不到二分钟,没有目击证人,案件一时无侦破线索。
之后,受害人回忆称,事发半小时前,他开车和另一车会车时,因他没有变光,对方将车停在他前方后,双方发生争执。
获悉大概情况后,警方经过分析、调取沿路视频监控,最终,将打人者锁定为旬邑籍男子于某。次日,于某在旬邑县原底街道被抓获。
据于某描述,当日,他驾车行至张洪镇与原底社区交会处时,与受害人因夜间会车发生口角。由于对方说话难听,他便打电话从彬县叫来好友陈某、黄某,驾车尾随至赤道社区义井坡路段,将对方车辆逼停,持棍棒殴打车内人员,并打砸车辆。
警方表示,4月22日,犯罪嫌疑人陈、黄二人分别警方表示,4月22日,犯罪嫌疑人陈、黄二人分别被抓获。受害人父子看病花费医药费共计两万余元,由犯罪嫌疑人于某及其同伙共同承担。
目前,于某等3人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被旬邑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对此,本报提醒广大驾驶员,在视线较弱的路段行驶或者在超车及会车过程中,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规定,及时切换远近光。(今日咸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