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30日1时许,柳某的姑姑与长武县城某火锅店员工陈某等5人发生争执,随后赶来的柳某与宋某将陈某驾驶的黑色轿车车体多处砸毁,后经鉴定砸毁轿车损失价值8605元。
2011年,高某与长武县城一家具商城老板因物业管理费发生纠纷,高某雇佣柳某、尚某等10余人在昭仁镇小东庄墓地对全友家私老板进行殴打,后经鉴定被害人损伤程度系轻伤。
2011年3、4月份,吕某、柳某、任某分别对长武县城两家KTV经营人员采取威胁、恐吓等方式达成供应啤酒协议,后柳某等三人认为英皇国际KTV啤酒销量太少,纠集宋某等4人在英皇国际KTV营业区和门口故意滋事,迫使英皇国际KTV按月为其销售啤酒150箱。从2011年5月至2012年8月,柳某、吕某、任某共从两家KTV通过强卖啤酒获利13万余元。
2011年11月至2011年12月,柳某伙同任某等3人在长武县县城南大街开设赌场,其中柳某从中获利15万余元。
2011年9月26日下午6时许,柳某带领儿子在长武县城一家超市购物时,与超市检票人员发生争执,柳某遂通过电话纠集任某、宋某等10余人封堵超市二楼入口长达半小时,严重扰乱了超市购物秩序。
2012年7月,柳某等人实施犯罪后,被害人报案。在警方的询问下,柳某等人供述出其他涉案人员。此次在长武县影响较大的一股恶势力团伙集中受审。
庭审现场,长武县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柳某等12人,自2011年以来,分别或合伙多次在长武县城区内,毁损他人财物,纠集多人实施群殴,强迫交易,开设赌场,扰乱社会秩序,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根据团伙个人犯罪事实分别应以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该案件经过两天的公开 开庭审理后,法官宣布休庭,择日进行宣判.(今日咸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