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晚8时30分,福银高速长武至西安方向距乾县收费站约2公里处,一辆拉煤车与一辆小轿车发生碰撞,最终拉煤车侧翻在高速路上,所幸的是并未造成人员伤亡。
由于车辆侧翻,占用了3个车道,所以道路顿时陷入堵塞,后方来车纷纷停车等待道路疏通。29岁的连某,也堵在了车流当中。
约10分钟过去了,仍不见任何动静,于是连某下车查看前方发生了什么事。谁知,后方忽来一辆半挂车,不偏不倚撞在了连某身上,这名不足30岁的旬邑小伙后来不治身亡。
据现场的目击者讲,肇事车辆是一辆河南牌照的重型半挂车,可能是因为刹车失灵,撞上隔离栏,后撞上许多停车等候的车辆,更撞上了人。
警方初步调查了解,当日晚8时40分,张某(男,45 岁,河南人)驾驶豫AM7***/豫AK***挂号重型半挂牵引车,沿福银高速公路长武至西安方向行至K1744 + 134.2m处时,遇前方堵车,采取制动措施,但由于车辆超载,制动效能下降,导致车辆失控,与公路中央护栏相撞,后又与前方停放的多辆车发生碰撞,致一人死亡,3人受伤,多人受刮碰轻伤,19辆车(包括失控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在内)不同程度受损,道路设施受损。
目前肇事驾驶人张某已被行政拘留,事故原因仍在进一步调查中。疏导历时11小时恢复交通
接到报警后,咸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福银高交大队值班室便指派二中队事故民警吴广奇等赶赴现场,并通知医疗急救、消防、施救公司等部门赶赴现场进行救援。由于事故现场占用了3个车道,长武至西安方向车辆无法通行,因此,福银高交大队值班领导当即通知三中队民警在事故现场上方的永寿收费站对下行车辆(长武至西安方向)实行交管管制并将车辆分流至312国道;二中队民警在事故现场后方设置警示标志,并疏导过往车辆,疏散车内人员到右侧护栏以外等候,或去前方2公里的乾县收费站乘车离开。
福银高交大队还通过他们的新浪官方微博发布路况信息;并把路况信息发给陕西广播电台FM99.9进行播报。
当晚11时30分,事故现场勘查完毕,二中队开始组织施救公司对现场车辆进行清理,次日(5月4日)上午7时许,现场清理完毕,道路恢复正常通行。
福银高交大队副大队长袁群国提醒广大驾驶人:在高速公路上行车,遇有前方交通拥堵时,一定要集中注意力、减速慢行并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示廓灯和后位灯。
若前方交通短时间内未能恢复正常,驾驶人要立即组织车上乘客迅速离开车辆,并在右侧护栏以外空旷地带等候,切勿坐在车内或站在路中间。
严禁货运车辆超载行驶,机动车载货不得超过机动车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质量。(今日咸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