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底,刘先生在咸阳市区看好了一套房子,便签订了购房协议。若未按照约定在限期内缴清房款,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商品房的购买权。
4月初,刘先生去银行办理按揭,却被告知自己在信合有一笔贷款多年未还,已产生了不良记录,无法办理按揭。
刘先生去中国银行打印了个人信用报告,报告上确实显示自己名下有一笔8000元的贷款,多年未还,已经产生了不良记录。“我从来没有在信合贷过款,不知道怎么会有8000元未还。”
刘先生赶快去了礼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对方称需去烽火信用社查询。烽火信用社工作人员留下刘先生的电话后,让其离开,称需要调查。
因为在咸阳上班,刘先生无法经常去烽火信用社,便多次打电话询问情况,但对方一直称在调查,调查清楚后会尽快解决问题。
昨日,刘先生拿着5月2日打印的个人信用报告,再次来到烽火信用社。个人信用报告上发生过逾期的账户明细显示:2007年12月27日,礼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发放的8000元其他贷款,2010年12月27日到期。截至2013年3月,余额社发放的8000元其他贷款,2010年12月27日到期。截至2013年3月,余额8000,逾期金额8000。最近5年内有28个月处于逾期状态,其中26个月逾期超过90天。“就是这笔贷款产生的不良记录。”
昨日下午,烽火信用社主任吴育平称,是他们工作失误,将刘先生和附近村子一个同名同姓者的信息搞混了,那个人贷的款算到了刘先生的名下。
目前,烽火信用社已经追回了这笔贷款,并向上级递交了申请,希望尽快消除刘先生的不良记录。“我们尽量在未来一周内,帮刘先生解决这个问题。”吴育平说。(今日咸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