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女3男两两分工,以“旅游丢钱包”、“家庭困难”、“未找到工作无法生活”为借口,博取路人同情心敛财。警方表示,这伙人每天每人平均至少纯收入400元,如遇此类事件须慎重斟酌。
8月7日晚8时05分,咸阳市公安局秦岭分局华兴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有一伙外地人趁夜两两搭配,拦路要钱,有人十分钟之内被拦住两次。接警之后,华兴派出所教导员闫小明带领民警在辖区内展开排查。当晚9时许,民警在15街省道路口将正对514厂职工实施诈骗的安徽籍曹某(男,19岁)、丁某(女,32岁)抓获。
经查,二人向警方交代,他们一同来兴平实施诈骗的共有11人,居住在兴平市南十字某旅馆。之后,民警在这家旅馆将涉案另8人抓获,1人逃脱。
警方表示,涉案11人,均来自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有的还属亲戚关系。今年7月31日晚,11人结伙从安徽乘车来到陕西,先在西安、咸阳以“旅游丢钱包”、“家庭困难”、“未找到工作无法生活”为理由,博取群众同情,伺机向路人实施诈骗敛财,于8月7日来到兴平市。
“这些人都是20岁到40岁的年轻人,我们当时问原因的时候,他们就一句‘来钱快’。”闫小明说,经不完全统计,截止8月1日被华兴派出所民警抓获,这个团伙诈骗群众百余人,得取现金六千余元,赃款全部用于挥霍。
目前,7名女性已被遣散回原籍,另3人行政拘留,1人潜逃。
对此,咸阳市公安局秦岭分局副局长李斌卓提醒广大群众,如在公共场所遇到陌生人以“钱包被盗”、“家庭突遇灾难”、“打工未找到工作”为由,博取同情心,索要钱财时仔细斟酌,不要轻信、不要给钱。如遇类似情况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今日咸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