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渭南富平人张某因买卡车向陈某借了15万元,并签合同约定:1年内分3次连本带利还款,共计16.8万元。但还了对方2万元后,张某再没按约偿还。
到了还款期限,陈某便来催账,张某想赖账,于是产生了杀掉陈某的想法。考虑到自己一个人不好下手,他想起了社会关系较广的任某,并找到他帮忙。
据任某供述,他平时受张某照顾,两人关系要好。在张某的提议下,他们一起预谋绑架杀掉陈某,为此,张某还专门写了一个计划,内容大概是“迅速用鞋带将人勒死,用被单包裹好放在车后备箱,迅速掩埋尸体等”。两人商定,事成之后任某从中获得1.5万元。
2012年3月初,任某找来他人帮忙,预谋以租房的名义将陈某骗出,但未果。3月11日,张某、任某再次实施作案计划。任某找到李某,让其以看房、租房的名义将陈某骗出。这次,陈某没能逃脱,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逐步落入对方设的“杀人陷阱”。
陈某带领李某在秦都区陈杨寨附近看房,途经任某经营的KTV,事先有备的任某将陈某叫至KTV包间内。
包间里等候的张某等人共同采取殴打、用宽胶带缠嘴、用鞋带勒脖子等手段致陈某窒息死亡。杀害陈某后,张某盗走其身上的2000余元财物。
当晚,张某等人在他人帮助下,租来轿车将陈某的尸体运至渭南富平高某的家,向其谎称人是被车撞死的,让高某帮忙寻找地点掩埋尸体。
数日联系不上亲人,陈某的家属报了警。案发后,警方传唤有重大嫌疑的张某询问,张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2012年4月3日,任某、高某等涉案人员悉数落网。在张某等人指认下,公安干警在富平县将陈某尸体起获。经咸阳市秦都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法医鉴定,其为机械性窒息死亡。(今日咸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