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晚8时许,15岁的乾县少年小超(化名)与两名好友在乾县县城一家凉皮店吃饭时,突然进来4名男子,其中一人与小超相识。打完招呼,小超的两名好友去前台点餐,留其一人坐在座位。
“这几个人进来之后,向我要另一个同学电话,然后我就把电话给他们了。给他们后,他们又让我给那个同学打电话,电话打通但一直没人接。”昨日,躺在病床上的小超回忆称,之后,其中一人让我给这个同学带一句“认不得人,就不要乱说话”的话。
小超描述,事发之前,就因为自己说了一句“电话都给你了,要说啥自己说,不带”,便被其中3人拉出饭店,其中一人上前就给自己面部一拳,因为突然被打,他随口骂了一句后,便与三人扭打在一起。
“正打着,其中一人用砖在我的头上砸了一下,顿时感到脑袋一阵迷糊。紧接着另一人拿出一把黑色水果刀,刺向我的脖子。”小超说,挣扎中,左侧胳膊又不慎被划伤。
打完人后,3名男子逃离现场,小超被两名好友送往医院。
逃跑时烧掉带血迹衣服
乾县公安局表示,接到群众报警之后,警方调查得知,刺伤小超的3名男子分别为吴某某(男,21岁,小学文化程度,现住乾县城关镇,无业,有前科);李某(男,17岁,乾县城关镇人);王某某(男,16岁,乾县城关镇人)。
警方称,8月16日晚20时许,犯罪嫌疑人吴某某伙同李某、王某某以小超骂过吴某某为由,将正在乾县西大街某凉皮吃饭的小超叫出饭店,吴某某、李某、王某某先后动手打了小超,且在打架过程中吴某某拿出随身携带的刀子,在小超脖子上戳了三下。作案后3人逃离现场,在逃跑的过程中吴某某将作案工具扔掉,身上溅有血迹的衣服烧掉。
警方已于次日下午分别在礼泉、乾县将3人抓获。
目前,涉嫌故意伤害罪的3人已被乾县公安局刑拘。(今日咸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