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人加油后想逃单,加油员见状,忙上前追赶,被拖行十几米后坠车身亡。涉案人员朱某等人落网后,咸阳市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将3人提起公诉。昨日,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朱某、王某(女)公审。其中,孙某因属于未成年人,另行不公开审理。时年23岁的加油站员工小马,上夜班时间遭遇不测。听说要公审此案,开庭前,数十村民从兴平赶来旁听,小马的家属们都落座法庭。
“这件事情虽然过去这么久了,但是我的心情依旧很难平复,娃他妈一提起这事就哭。”马师傅说,女儿乖巧懂事,大儿子成家后,女儿一直和他们两口子生活。
马师傅十分激动,他拿出女儿的照片,“孩子上班不久,工作敬业,要不是认真负责,面对逃单她就不会去追。”但更让他气愤的是,他感觉不到对方的悔意,“我要求法律严惩他们!”
昨日,法官宣布开庭,朱某、王某被法警带入庭审现场。看到他们,一旁哭泣的被害者母亲情绪失控,被人搀扶出法庭。经检察院审理查明,2012年12月7日凌晨2时许,朱某开车载王某、孙某由兴平前往咸阳市,途中发现汽车快没油了,3人想着加油后拒付油款并强行逃跑。
随后,他们沿途选择可供作案的加油站,并对如何作案进行分工,终选定较偏僻的咸兴路中石化加油站。其间,朱某开车进站,他们3人均没有下车,当班加油员小马在索要油款的时候,王某假装掏钱并和孙某配合拖延时间,而此时朱某趁机驾车强行逃离。
车辆在加速逃跑时,3人发现小马手抓在车窗外被拖行,朱某仍加速行驶,而王某和孙某掰开小马的双手,致使对方从高速行驶的汽车上坠落,头部被甩在地面上,伤重身亡。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以故意杀人罪对朱某、王某、孙某追究刑事责任。“我认为不属实,是孙提出的逃单,我以为他说笑呢。”朱某辩解,他始终认为他们并不是经过预谋行事。
面对公诉人指控他们拒付油费、拖拽加油员的事实,朱某回答:“我以为他们(王、孙)付过钱了,听到他们说‘走’,我开动车,过程中并没有发现加油员。”
“一个大活人在车旁边,你没看见?”面对公诉人的质疑,朱某否认自己在开车的过程中拖拽加油员,称更没有想到在逃跑的过程中拖拽加油员致其死亡。
而另一名被告人王某,直至庭审最后阶段,她仍表示不接受故意杀人的罪名,“我们没有预谋,孙提出逃单,我当时都没当真,是到了跟前的时候才知道的,也没有假装付钱。”
“我就听见孙说‘快走’,还没来得及反应,车就开走了。我回到头看见车窗外扒着一双手,好像是孙掰开的,当时我很乱,记不清楚自己动没动手了……”王某说,甩开加油员后她听到两声响,心里十分紧张,也害怕。因为自责,他们还在事发后返回现场查看,但因为天黑、视线不好,并没发现受伤的加油员。
中午庭审结束,法官宣布待另行开庭后,对事实部分进一步调查,将择日宣判。(今日咸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