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嫖娼未尽兴,因拒付30元嫖资被打。为报复,他找人帮忙,斗殴中致1人死亡。日前,咸阳市人民检察院已对来某等4人提起公诉。
2012年12月7日晚9时左右,群众报警称,有人在彬县城关镇某旅馆发生斗殴,两名住店客人发生冲突。一名客人叫来帮手,4人致使店主和另一名客人受伤,其中,客人在送医途中不治身亡。
据警方调查,朱某经营一家小旅馆。当晚来某到朱某的旅馆嫖娼,因未尽兴,故拒付30元费用。朱某便和另一住客李某向来某索要嫖资,其间,朱李二人殴打来某。
离开店时,来某扬言报复,他叫来同村朋友3人返回旅馆。来某趁朱某不备,以砖块击打其头部,致其倒地昏厥。随后,来某等人找到李某,对其实施殴打过程中,来某持剪刀刺入李某胸部,致其心脏破裂死亡。
检察院认为,来某等4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1死1伤,已触犯刑法,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责任。目前,检察院已正式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将不公开审理此案。(今日咸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