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阶段在陕学籍满三年,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2016年起可在我省参加高考了。从即日起到本月16日,省教育厅就备受公众关注的我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下简称随迁子女)在陕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实施细则(下简称异地高考细则),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规定时间内,对此细则有意见的可拨打029-85221776、85268527向省教育厅反映。
随迁子女在陕高考高中在陕学籍必须满三年
实施细则中明确,2016年前,我省继续执行高考生户籍和学籍在陕均需满三年的规定。2016年起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的基本条件是,除身体、政审符合规定外,要求截至高考当年,高中阶段在陕连续学籍满3年,即从第一学年开始,在我省高中阶段学校注册学籍、连续就读3年,按规定完成学业并获得陕西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普通高中毕业学生还应有全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户籍或居住证得有一样在陕3年
除上述基本条件外,随迁子女报考者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的常住户籍在陕满3年;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本人的父亲或母亲持陕西省居住证3年以上,按照国家规定在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3年以上(含3年);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常住户籍在陕不满3年,但在户口迁入我省前,其父亲或母亲持有陕西省居住证,期间在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持有居住证时间与取得常住户籍时间连续,且两项时间相加满3年。
在外省就读的我省户籍考生可回陕参加高考
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同等学历人员报名参加高考的,本人及其父、母必须初次户口登记且常住户籍在陕西。在外省就读,不符合就读省份高考报名条件,且本人及其父、母户籍在我省的,考生在就读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出具证明后,可申请在户籍所在县(区)报名参加高考。本人随其父亲或母亲因军转安置、工作调动(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事管理部门办理的调动)正常迁转常住户籍至我省,并将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籍转入我省,可不受户籍、学籍年限限制。
随迁子女在陕高考需要这些证明材料
拟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的随迁子女,应持本人及父、母身份证件、父子或母子关系证明材料、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在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学校所在县(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申请报名。县(区)招生办对通过资格审查的随迁子女及常住户籍在我省不满3年的考生,在其毕业学校进行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三秦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