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市民文明行为规范“十要十不要”表述语征集活动深入开展,我市各个机关单位也根据各自职责的不同,提出了他们心中的“规范”。10月13日,记者跟随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高新执法队的执法人员一起走上街头,倾听市民们对“城管”版“十要十不要”的意见。
“城管版”“十要十不要”内容涵盖了市容管理的许多方面,要珍爱市政设施,珍爱花草树木,珍爱城市管理者的劳动成果,不要随地吐痰乱扔杂物;要按指定地点设置摊位从事经营活动,不要沿街为市占道经营;要把噪音控制在指定标准,不要打扰市民;要通过文明举止提升投资环境,不要沿途抛撒乱倒垃圾;要遵守城市管理相关规定,不能乱搭乱建违章加盖;发现不文明行为时,要勇敢站出来,主动进行劝导,不要事不关己高高挂起;遇到城市管理执法时,要有鲜明的文明是非感,忠信法律,不要忘情失理恣意践法;对城市管理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积极提建议,尽力多参与,不要冷眼旁观;上街执法要好言相劝,耐心疏导,不要粗鲁对待执法对象;出行要有约束,车辆不要乱停乱放。
“其余几条我同意,可禁止沿街为市这项,规定的有些生硬,还有待商榷。”家住彩虹南二路的市民王先生说,小摊子要养活一个大家庭,摊贩们生活不容易,市场容量有限,且门槛较高,许多摊贩很难将摊子挪进市场,沿街为市给市民购物带来了便利,但与此同时却给城市管理带来了难度,所以他认为禁止沿街为市不能一刀切,应该具有弹性,通过规定时间和地点令行禁止,从而使这项措施更便于实施。
“良好的市容环境离不开城管的努力,但是近些年暴力执法造成恶果的新闻屡见不鲜。”在执法队员征询意见时,市民王女士说,将柔性执法写进“十要十不要”文明行为规范十分必要。“建设国际化大都市,提升城市环境品质是政府和市民共同的职责。”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高新执法队队长李永光告诉记者,此次就“城管版”“十要十不要”征集意见,就是希望通过大家努力共同创造一个良好的市容环境。
距离表述语征集活动截止时间10月31日还有一段时间,如果您也有好的想法,赶紧联系我们,或者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参与征集活动。所有应征稿件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通信地址、联系方式。所有的稿件请自留底稿,如有内容相同或相似稿件,以收到时间为准,取先投稿者。投稿通信地址:陕西省咸阳市咸通南路咸阳市委宣传部宣传科,信封请注明“行为规范”字样邮编:712000电子邮件:xyswxcbxck@163.com主题请注明“行为规范”字样联系电话:029-33210191(咸阳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