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因膝关节疼痛,武功县一女士前往医院拔火罐缓解疼痛,第二次拔火罐过程中突然起火,将其左臂、前胸、左耳及颈部烧伤。
伤口难受 沙发上坐一晚
武功县这位女士姓张,据其介绍,7月15日,因左腿膝关节疼痛,前往县城一家医院检查,医院理疗科的张医生说,她可能是受凉致疼痛,“当天上午,张医生为我拔了火罐,7月16日早又去了,结果刚拔第一个火罐的时候就着火了。”张女士说,她首先发现左肩上有一团火焰。
她连忙起身,医生也赶忙上前帮忙灭火,“我发现时胳膊上的表皮已经烧掉了,紧接着垫在我脖颈处的毛巾也着火了,我赶紧起身把毛巾扔在了地上。”
昨日,张女士介绍,她的左臂上有一处约130平方厘米的伤疤,前胸、左耳和颈部都有烧伤痕迹。火扑灭后,张医生迅速赶往疼痛科找来一名医生,为张女士清理伤口涂抹烧伤药,“抹完药,雇了一辆车,让一名女医生送我回家了。”当日下午,张医生等前往张女士家中看望,并商议具体治疗方案。
张女士说,“刚开始那几天特别难受,身上有伤不能躺着睡觉,7月16日晚上,我在沙发上坐了一晚上。”昨日下午,在这家医院,一名自称是张医生的男子说,他就是将张女士不慎烧伤的当事医生。“我视力不好,视神经萎缩,眼睛看东西特别模糊,10米以外的东西我完全看不见,属于2级残疾。”
张医生说,事发当日,在张女士来医院拔火罐之前,他用酒精对火罐进行了擦拭、消毒,“事发后我也认真想过这个问题,最后发现可能是因为擦拭罐子时候,里面仍有些酒精残留,所以一点火直接就烧了起来,流到了患者身上。”
“这件事情上,我承认存在过失,但是我眼睛不好,根本发现不了当时罐子里有没有酒精。对于患者,我心里特别过意不去,也多次去她家中看望、道歉。”
他说,从事发至今自己已花掉了7000余元,这对他这个残疾人来说已相当高了。他说,目前在赔偿问题上与患者存在分歧。
如今,张女士的伤口已经愈合,但仍留下疤痕。(华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