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至12月25日,咸阳市将集中开展市政基础设施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活动。据介绍,专项整治活动范围包括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广场、路灯、绿地、地下通道等设施上设立的户外广告,主要包括单立柱广告牌、公交车停靠站、出租车停靠站、导示牌、桥体广告、灯杆广告、空飘气球、拱门广告、LED显示屏广告及各类占用市政设施的户外广告。 工作人员介绍,对于上述范围内未经批准或审批手续不全的广告设施,相关部门督促其产权单位在15个工作日内补办审批手续,逾期依法拆除。对设置期满超期的广告设施,5个工作日内续办相关手续,对未按时限办理的依法拆除。 对占用市政设施的广告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存在安全隐患、不符合广告发布规定的广告设施,规定时限整改,逾期不改正的将依法拆除。对未定期维护、维修造成户外广告设施油漆脱落、画面污损、年久失修的责令其产权单位进行清洗、维修,限期20个工作日完成,逾期依法拆除。(今日咸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