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上午11时25分,咸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福银高交大队二中队民警王琳君、成瑞,驾驶警车沿福银高速西安至长武方向巡逻至西张堡收费站时,发现有一辆前牌为陕A××××9的黑色小车正在进入西张堡收费站,令人感到惊讶的是当民警驾车掉头再次驶入高速路匝道时,却发现该车后牌为陕A××××7。此车前后车牌不一样,民警怀疑其存在变造号牌的嫌疑,立即将该车拦停,经询问得知:该车驾驶人李某(礼泉县人)驾车从礼泉出发去西安办事,为了逃避电子警察,用号码贴将该车车牌号中的“7”改为“9”。其实,该车的真正号牌为陕A××××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第一款的规定,民警对其处以3000元的罚款,并记12分。 “把车号挡起来的司机无非想闯红灯、超速后逃避处罚。司机使用假牌隐藏真实车辆信息,逃避交管部门监控,在路上行驶时可以肆无忌惮地闯红灯、超速等,成为交通安全隐患。”民警介绍说,不少驾驶员用各种方式遮挡车牌,恶意违法逃避电子设备的监控,严重扰乱了正常交通秩序,给群众出行安全带来不良影响。(今日咸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