冈某与女友打工时相恋,谈及婚嫁时产生分歧。女友避之不见,冈某潜入女友家,持刀捅死女友父亲。2013年,逃逸4年后的冈某在省外落网,咸阳市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起诉冈某。昨日,法院公审此案。 冈某1982年出生,甘肃人。据他供述,2007年与同在内蒙打工的三原人樊春(化名)相恋,一起生活了两年,双方谈及婚嫁。因为婚房、彩礼等事项,两家人在结婚的问题上产生意见分歧。而樊春以冈某性格不合为由,不愿再与他交往下去。2009年4月,冈某从老家来到三原县,电话约见樊春未果,4月6日晚9时许,冈某翻墙进入樊春的家,只见其父一人在家。遂与其父发生争执,冈某用刀在樊父的头、颈、肩、胸、背部连捅40多刀,致其死亡。冈某将尸体移入小房内,并从衣柜内取走数百元现金逃走。 樊父经鉴定系心包填塞、失血性休克死亡,而冈某作案后一直潜逃,4年后在广东省落网。 昨日上午,咸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冈某,认为其因恋爱不成,无故杀害他人,其行为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被追究刑责。庭审上,樊春及其兄妹四人一起作为刑事附带民事原告出席庭审。公诉人认为,冈某的法庭辩解并没有证据能够支持其说辞,其主观故意性明显且认罪态度不能为其争取从轻量刑。 法官宣布休庭,案件待合议庭合议,择日判决。(今日咸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