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对儿童鱼肝油类产品开展全面检查,6家企业及10种产品被通报,省药监局责令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封存,并登记造册,查清问题产品的来源和流向,并进行依法处置。 涉及企业:1、浙江康诺邦健康产品有限公司2、广东汕头亿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3、(山东)威海紫光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4、(山东)荣成百合生物技术有限公司5、广东河源市康宁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6、北京首尔康恩科技有限公司。 涉及产品:1、君宝康维E鳕鱼甘油(0-1岁)2、鳕鱼肝油凝胶果糖3、汉臣氏鳕鱼肝油(0-1岁)4、汉臣氏智 A+鳕鱼肝 油5、修正优智鳕鱼肝油6、鳕鱼肝油胶丸01(鱼形)7、鳕鱼肝油胶丸03(鱼形)8、三合一鱼肝油胶丸9、优朵鳕鱼肝油10、 DO-HOPE朵望鳕鱼肝油胶丸。 又讯(记者张亮通讯员张伟峰张钰)“消费者如果发现过期食品,或用过期食品当原材料的,可向12331投诉举报。”记者昨天从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我省将加强过期食品的监管。(三秦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