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一处古代墓葬,4人驾车来到咸阳秦都区郊外田地,挖掘盗取3枚汉代古币,再次行窃时1人被埋身亡。 2013年6月10日晚上,李某等4人携绳子、头灯、铁锹等,驾车来到秦都区郊外刘某事先发现的古墓葬。随后,李某等进入古墓,挖掘盗取3枚汉代古币。同年6月15日晚,李某带领赵某、魏某二人携带作案工具,再次来到该古墓葬进行挖掘。掘进中,墓洞垮塌将赵某掩埋,致其机械性窒息死亡。 案发后,李某等人相继落网。经鉴定,被盗墓葬为汉代一般古墓葬,具有一定历史价值。法院审理认为,李某、刘某等4人均是主犯,其行为已构成盗掘古墓葬罪。另查,李某有犯罪前科,酌情予以从重处罚。 故法院一审判处李某等4人犯盗掘古墓葬罪,有期徒刑1年6个月至3年6个月不等,并处罚金5000元至10000元不等。 随后,刘某上诉。近日,咸阳中院二审,维持原判。(今日咸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