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一盗窃奶山羊3人团伙被三原县人民法院宣判。被告人王某、李某因犯盗窃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1年6个月;孙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拘役6个月。 2013年10月,王某同李某进入西安市临潼区一农户家后院,盗窃奶山羊一只,以1100元卖给孙某。经三原县价格认定中心认定,被盗奶山羊价值2090元。后王某、李某又在临潼、高陵、三原等地入室盗窃奶山羊并由孙某销赃。两人盗窃8起,价值人民币共计20140元。 另查明,王某曾因抢劫罪、破坏电力设备罪、盗窃罪被屡次判刑。李某曾因破坏电力设备罪和盗窃罪被判刑。在这起盗窃案件审理期间,李某退回赃款8000元,孙某退回赃款7390元,并取得被害人谅解。(今日咸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