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给村组筹钱修路,两村干部不惜卖掉村里的一棵千年古槐树,没想到却触犯了刑法。5月22日上午,蓝田法院在王顺山国家森林公园脚下,就该起非法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进行公开宣判,给当地村民、游客、学生上了一堂生动的生态环境保护课。 蓝田县金山镇北苍湾村生长着一棵树龄达千年的国槐,属于西安市政府公布的一级保护古树。2013年2月26日,被告人张光(该组组长)与被告人任亮(村主任)明知古树不得买卖,却在商议后,将该古树以8万元的价格卖与被告人孙明。2月28日,当古树已被刨根截枝即将挖走之际,被赶至的森林公安民警阻止。 案发后,该国槐古树经抢救、养护已成活。该案经蓝田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后,三被告人以非法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分别被判处十个月到一年不等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并处罚金。 宣判后,该院承办法官还结合《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现场以案说法,宣传普及野生动植物保护方面的法律知识,教育当地群众、游客共同守护人文山水蓝田,建设秀美的秦岭北麓。(三秦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