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半年,女方觉得性格不合,遂提出分手,男子为挽救感情,多次提出复合,却屡遭女方反对。昨日上午8时许,男子持刀将女方劫持,与警方对峙,经多次规劝无效,兴平警方利用辣椒水、钢叉将其制服,并将被劫持女子安全救出。 18岁女孩被劫持 6月10日上午8时49分,兴平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一名女子报警,称兴平市东环路粮贸大厦一美容美发店内,一名男子持刀将一名女员工劫持,由于男子情绪较激动,随时会发生人员伤亡。 接到报警之后,兴平市公安局局长苏东明、政委许翔立即带领刑侦、巡特警、治安、交警、消防等赶往现场,同时协调120急救人员一旁待命。 为确保被劫持女子人身安危,兴平警方成立了由抓捕处置组、调查取证组、现场警戒组和疏导救援组组成的指挥部,各部门分头开展工作。现场民警通过男子朋友和家属规劝等方式稳定其情绪,同时伺机捕捉有利时机准备强攻抓捕。 上午10时20分,不知为何,男子突然开始情绪激动,用刀将女子的脖子划伤,抓捕处置组民警在多次规劝无效的情况下,趁其思想稍微放松的瞬间,在确保人质安全的前提下,一路民警向其喷辣椒水,另一路民警使用钢叉将其与被劫持女子隔离开,固定在墙上,夺下男子手中的匕首,至此,被劫持女子得到解救。 求复合不成生歹念 “民警谈判了一个多小时,他不仅不听劝,情绪波动还越来越大。”兴平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边亚泉称,制服这名男子的过程中,一名民警在夺刀时胳膊被划伤,所幸伤势不严重。 事后,警方调查得知,劫持女子的男子姓蒙,今年19岁,淳化县人;被劫持的女子姓董,今年18岁,旬邑县人。二人于今年初确定恋爱关系,不过,二人在相处了一段时间后,女子感觉双方性格差异较大,遂提出分手。 蒙某多次挽救感情无望,于昨日上午8时30分,带着两把匕首从咸阳来到兴平,闯入女子工作的美容店内,持刀架在女子脖子上,强行将其劫持在美容店二楼一房间内,质问女子分手真实原因。 “我中间提了三次分手,他都不同意,然后我就没有再说。今年端午节前后,我又一次提出分手,他还不同意,我当时已经说得很清楚了,他意思让我再考虑考虑,我说不用考虑了,当时他已经同意了,但是后来还坚持给我打电话,我就一直不接他电话。”小董说。 她说自己早上刚打开门准备营业的时候,见蒙某拿着刀站在门口,便问蒙某过来干啥,“不久,我姨过来看见他,就问他是谁,我说这是我以前谈的男朋友。我姨就问他,你想干啥,他说不用你管,就将我姨拉进店里。上去之后,我姨在房间内问我情况的时候,他就跑了进来,用刀对着我姨,我把他推了一下,他就下楼站在吧台边。那会已经有顾客进来,我在楼上取完东西,就坐在吧台。当时我姨已经报警,不久警察过来,他一看警察进来,直接就把刀架在我脖子上。” 昨日,回忆起事发的一幕,18岁的小董仍然心有余悸。她说,现在只希望跟蒙某把所有的关系说清楚,不想再跟他有任何纠缠。 目前,犯罪嫌疑人蒙某被兴平市公安局刑拘,匕首来源等问题警方将进一步侦查。(今日咸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