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份在渭南丢失摩托车后,车主张先生以为找不回来了。但出乎意料的是,车在今年6月份竟被咸阳交警找到了。昨日中午,渭南的张先生带着相关手续来到咸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秦都大队,认领他去年10月份在渭南丢失的摩托车。面对失而复得的摩托车,张先生感到很意外。 今年6月12日,秦都交警大队的民警正在玉泉西路上检查摩托车不挂牌证、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这辆摩托车还未行驶到检查点,看到前方有交警拦摩托车,驾驶员便迅速弃车逃跑了。 “看到交警就弃车逃跑,肯定有问题。”秦都交警大队二中队副中队长崔非说,执勤民警查询此车的车牌号,没有任何信息。然后又查询了车架号,显示有车主信息及联系方式。民警联系上车主张先生,张先生称他的车去年在渭南丢失了。随后民警与张先生报案的派出所取得联系,查实这辆车确实是张先生去年丢失的摩托车后,民警让张先生拿上车辆手续,来咸阳认领摩托车。 “我很幸运,摩托车失而复得了,感谢咸阳交警。”昨日上午认领摩托车时,张先生说,去年10月份,他在渭南骑摩托车出门去超市买东西,将摩托车在超市门口停了一会就不见了。随后他去当地派出所报了案。之后一直没有摩托车的消息,他以为再也找不回来了。 昨日上午,张先生将摩托车运回了渭南。 崔非提醒市民,购买车辆后,一定要到交管部门进行登记,办齐所有的手续。车辆丢失后,车主除向派出所报案外,还要及时到交管部门申报,交管部门会备注此车为抢盗车辆,民警上路巡查时会留意可疑车辆。(今日咸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