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有人养狗养猫,还第一次听说有人把猴子当宠物养,猴子主人还给它起了一个霸气十足的名字“大圣”。 昨日上午,记者在纺织城派出所见到了小巧可爱的蜂猴,也大吃了一惊。 蜂猴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它行动特别缓慢,只有在受到攻击时,才有所加快,故又名“懒猴”。 “有个顾客抱着它来吃饭,我看着它很可爱的样子,就想把它留下当宠物养。”“大圣”的主人说,他当时给顾客了8000元,才将“大圣”揽入自己怀中。“我不知道它是保护动物,只听说是树懒。”早上一位顾客看到“大圣”后,发现宠物是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并向辖区派出所报警,“大圣”主人才知道自己养了只蜂猴。 与“大圣”相处一年多,让主人弃养,还真是一件痛苦的事情。“我家大圣平时昼伏夜出,晚上才吃东西,而且只吃水果和昆虫,平时不吵不闹也从没伤过人,特别乖巧可爱。”“大圣”主人说,希望能请来专家看看。“这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私人不能养。”听到野生动物保护部门工作人员的这话,“大圣”主人红了眼眶,而原本趴在主人手中上蹿下跳的“大圣”,也变得安静了不少,他趴在主人肩上瞪着双眼看着周围的民警。 昨日下午,在民警和野生动物保护部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大圣”被送到了兴庆宫公园鸟语林,得到专业动物管理员的专业喂养和保护。 据了解,因“大圣”主人对宠物是否为保护动物并不知情,相关部门对他免除了处罚。同时,相关人员将为蜂猴寻找聚居地,让它早日回归自然。(三秦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