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负责开车、有人负责观察、有人负责抢……6人开着租来的小车,分工明确,见到深夜独行的女子,伺机尾随靠近,一把抢走其身上的包。民警称,有时如果一次没抢到手,他们就会下车继续抢,直至得手。 独行女深夜被背后袭击 今年6月23日上午10时许,家住渭城区毕塬西路双泉三队的23岁女子王某向公安渭城分局刑侦大队文汇中队报案称,当日凌晨1时许,她在文汇西路骑电动车由东往西行驶时,身后突然出现一辆白色小轿车,车后侧靠右座位的一男子将其包抢走,之后轿车向西逃走,被抢物品有现金600元,价值1999元手机一部,价值200余元的眼镜一副。 6月25日、27日,公安渭城分局刑侦大队东风中队值班民警也接到类似报案两起,受害人都提到自己遭到从一辆白色小轿车下来男子的身后袭击和被抢夺的情节。 “这些受害人报案时都表示,事发当时她们还未反应过来就被抢了,且都没有记住车牌号,但都反映系一辆白色小轿车。”办案民警称。鉴于此,文汇中队、东风中队进行走访摸排和调取相关监控录像。 嫌盗窃来钱慢就抢劫 办案民警从监控中发现,从文汇西路至联盟二路深夜出现的一辆白色轿车为作案车辆的可能性最大。警方通过设卡盘查等,于8月8日上午在三原县将疑犯李某某(男,21岁,三原县城关镇人)控制。 经询问,李某某曾收过团伙盗窃的一个手机,但对团伙犯罪事实并不知情。李某某交代团伙成员尚某(男,20岁,长武县人)、赵某(男,18岁,三原县人)、秦某(男,18岁,三原县人)、宋某(男,20岁,三原县人)、师某(男,16岁)、翁某(在逃)的涉案犯罪情况。8月9日至13日,办案民警先后抓获5名团伙成员。 “这几个人都是三原人,来咸阳抢夺之前,在三原县主要靠盗窃,大到饭馆电脑、小到农家乐的观赏石,甚至农民家的狗都偷。”办案民警称,来咸阳之前,几人觉得盗窃来钱太慢又太少,遂预谋租车抢夺夜间独行女子。民警称,有时如果一次没抢到手,他们就下车继续抢,直至得手。 警方查明,这个犯罪团伙通常在凌晨零时至5时作案,以街面上独行女性为抢劫目标。盗窃采取白天沿街踩点,晚上砸门撬锁实施的方式,多次疯狂作案。警方查出,此犯罪团伙自2013年3月至2014年7月期间,先后在秦渭两区及周边各县沿线疯狂作案40余起,涉案价值10万余元。 目前,除在逃的翁某之外,另外5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咸阳市公安局渭城分局刑事拘留。警方提醒,女性尽量避免深夜出行,不得已时最好结伴或走在光亮处,并将背包背在不靠车的一侧。(今日咸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