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原县一小伙在网吧偶遇前女友与现任男友,他提出让两人分手的要求遭到拒绝后,伙同朋友一起将对方打成重伤而获刑。 去年4月28日晚,在三原县一网吧上网时,90后小伙梁鑫(化名)发现前女友小朱与另一男子屈哲(化名)也在上网,梁鑫便将屈哲叫至楼下,要求屈哲与小朱分手,遭到拒绝。他便打电话叫来朋友李强(化名),为其助阵。 次日凌晨2时许,梁鑫与屈哲再次因话不投机而发生厮打,梁鑫遂伙同李强对屈哲实施殴打。梁鑫对被害人拳打脚踢,李强用随身携带的刀子将屈哲颈部、腰背部捅伤,后二人逃离现场。经鉴定,屈哲损伤程度为重伤,伤残等级为五级,行动不能自理,需要长期一般性护理。案发后梁鑫、李强的法定代理人,共赔偿屈哲经济损失78000元 。 近日,三原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认为梁鑫因感情问题与被害人屈哲发生矛盾,伙同李强殴打被害人致被害人重伤,二人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10个月、3年4个月。(今日咸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