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张林)双方本来是到法院协商解决问题,却因口角发生肢体冲突,导致一方受伤。9月9日,武功县人民法院发生这样一幕。 今年59岁的李师傅是武功县普集镇人,2010年初,他在县城鑫都盛景楼盘买了一套商品房,但由于房价问题同开发商发生争议,随后将开发商告上法庭。经武功县人民法院和咸阳市中院两级法院审理后,法院支持李师傅的诉求,判处开发商需按照约定交房。 “法院判决后,开发商虽然交了房,但在交房尾款问题上不按国家规定,我不同意就去找法院解决。”李师傅称,9月9日他来到武功县人民法院执行庭,找到庭长白党辉,随后,白党辉叫来开发商法人代表徐某。“徐某来了之后,白党辉让我先在外面等,两人谈了一会一起下楼,徐某离开时走到我和老伴跟前,我老伴说了几句话,徐某就冲上来准备打我老伴,我上去阻拦被徐某一拳打在头上,又被一脚踹倒。”李师傅说。 “当天确实是我把徐某叫到法院来的,当时我和徐某谈完话后一起下楼,徐某走到法院门口时,李师傅的老伴可能朝徐某说了几句话,二人发生口角,李师傅上前帮老伴,具体谁先动手,李师傅怎么倒地我没有看清。”9月17日,白党辉称,当时他听到吵闹声赶过去后,发现李师傅已经倒在墙角的地上,嘴上有血迹。华商报记者从武功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了解到,事发后李师傅报警,经调查,双方当时确实因为口角纠纷发生撕扯,在此过程中李师傅嘴部受伤倒地,目前派出所正就受伤赔偿一事协调双方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