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华商报记者从咸阳市环境保护局了解到,近日咸阳发布了对无环保标志或持黄色环保标志机动车区域交通限行的通告,包括对市区道路、各县市主城划定区域及高速路段都分别做了限行规定。 据咸阳市环保局工作人员介绍,从10月1日起,无机动车环保检验标志或持黄色环保检验标志的机动车在市区东风路——扶苏路以西、彩虹二路以东、世纪大道以北、文林路以南区域内限制通行(限行区域含上述路段)。从今年11月1日起,无机动车环保检验标志或持黄色环保检验标志的机动车在各县市主城区划定的区域内限制通行。 此外,从今年12月1日起,无机动车环保检验标志或持黄色环保检验标志的机动车,在咸阳市境内以下路段限制通行:福银高速、西宝高速、咸旬高速、西铜高速、312国道及关中环线。取得绿色环保检验标志的机动车,以及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邮政车、工程抢险车、环境监测车、应急指挥车等执行特殊公务的机动车,不在交通限行范围之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