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咸阳彬县男子黄某驾驶一辆宝马轿车和同车的贾某来西安参加一个朋友孩子的满月宴。从中午12点到下午2点,两人在宴席上各喝了半斤白酒后,开车离开酒店。在行驶到青松路时遇见K46路公交车,因酒后意识模糊,认为公交车和他们发生了剐蹭,猛踩油门逼停公交车,并上车对公交司机孙师傅进行谩骂和殴打,导致公交车失控、径直撞向了马路旁的一个花店,造成一名路过行人受到轻伤,多辆电动车受损。 警方勘察发现,宝马车身上没有发现任何剐蹭的痕迹。西安市公安局公交分局民警将黄某和贾某带回审查,宝马车司机黄某自称已经完全记不起来“究竟发生了什么?”并称“后悔得很,以后戒酒,坚决不喝酒了。”办案民警说,黄某、贾某在公交车上殴打司机,导致公交车失控,撞伤路人,财物受损的行为,已经涉嫌构成了危害公共安全罪,警方目前已对他们二人进行刑拘。 “交警部门已经对黄某和贾某进行了抽血,现在正在等待检验结果,如果酒精含量超标,达到醉酒驾驶标准,就属于加重情节。他俩本来参加宴席是件高兴的事儿,可这么一折腾,2015年的第一天就把自己弄进了看守所,着实划不来。”办案民警说。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取证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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