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在秦皇中路财苑大厦门前停车场停车,为此与收费员发生纠纷。随后,该男子从车中取出一把刀子对收费员进行威胁,在吓退收费员后该男子驾车逃离。目前,涉嫌寻衅滋事的张某被市公安局秦都分局西兰路派出所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500元。
1月8日,记者从西兰路派出所获悉,2014年12月31日15时30分许,张某在秦皇中路财苑大厦门前因停车交费与收费员刘某发生纠纷,张某从自己驾驶的陕DA06XX小轿车中拿出一把刀对刘某进行威胁,在吓退收费员后驾车逃离现场。市公安局秦都分局西兰路派出所民警经过调取现场监控,对群众走访,以及询问证人,确定了嫌疑人的车牌号,通过车牌号该车所属咸阳润泽公共设施制造有限公司,据公司负责人讲,当天可能开车的几个人经过辨认确定嫌疑人为张某,民警在张某住址进行蹲守,并将其控制。
西兰路派出所办案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对涉嫌寻衅滋事的张某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