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拖欠员工半年工资,员工搬走公司财物讨要,遇到此类问题该怎么办,这让从江苏来到我市开办公司的沈女士犯了难。
3月16日,记者见到了沈女士,她告诉记者,去年2月份,自己从江苏老家来到咸阳开办了一家工程建筑公司,今年3月2日,自己在老家休完假后来到公司内,发现公司的门锁被无故调换,找来开锁工打开房门后,发现一套真皮沙发、茶几、饮水机、电脑、冰箱等物品不翼而飞,见状后,她一边向辖区派出所报案,一边询问小区物业。沈女士表示,此间,自己公司的一名女文员不见踪影,于是急忙联系,对方才承认因为拖欠半年工资,自己搬走了公司的部分物品。
记者随即联系了搬走公司部分物品的一位员工,她说,公司老板共拖欠自己半年1万余元工资,讨要无果后才想起搬走公司部分物品。随后,记者来到秦都公安分局陈杨寨派出所,办案民警表示,此事因经济纠纷引起,当事人双方先进行协调,如果协调无果,只能走司法程序。
市法律援助中心李律师说,上述案例中的老板拖欠员工工资违犯《劳动法》相关规定,应及时向公司员工支付拖欠工资,而员工的行为则违犯《治安管理处罚法》,严格来讲构成盗窃行为,应及时归还公司财物。李律师建议,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员工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起诉人民法院讨要拖欠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