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国家统计局25日公布了《住宅销售价格统计调查方案(征求意见稿)》,向公众征求意见。
根据征求意见稿,在70个大中城市范围内,按月调查和收集新建住宅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面积、金额等相关基础资料,用于计算价格指数,替代了原来由各开发企业自行上报房价的统计方法。
改革房价统计是年初国家统计局作出的承诺。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9月初宣布,已初步制定出房价统计改革方案,在征求有关部门和地方意见后,国庆节前在网上公布,征求公众意见,争取明年初实施。
根据这次公布的征求意见稿,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城市(不含拉萨市)、计划单列市等35个大中城市新建住宅销售价格、面积、金额等资料直接采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网签数据,不单独进行调查。
暂时不能取得网签数据的其他35个城市,新建住宅销售价格根据统计系统房地产开发统计报表中各楼盘的分类销售面积和金额数据计算,也不另作调查。
在二手住宅销售价格调查方面,征求意见稿明确,采用重点调查与典型调查相结合的方法,依据房屋中介公司上报、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供与调查员实地采价相结合的方式收集基础数据。
为保证二手住宅价格调查的科学性和可靠性,征求意见稿规定,要选择那些规模大、实力强、营业额占当地总营业额比重较大、经营状况比较稳定的房屋中介。住宅样本选取要兼顾不同地理位置,综合考虑住宅类型、区域、地段、结构等统计口径的一致性,保证上月、本月价格同质可比。
《住宅销售价格统计调查方案(征求意见稿)》可在国家统计局网站(www.stats.gov.cn)上查阅。公众可在9月25日至30日间,通过电子邮件(info@gj.stats.cn)或来函(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57号国家统计局城市司服务业价格处收,邮编100826)形式提出意见建议。
新闻背景
今年全国两会前夕,国家统计局发布《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称“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上涨1.5%”。这个数据,实在是与老百姓的直观感受相差甚远,先是遭到网民质询,接着又引起两会代表委员热议。有一位代表调侃道,“是不是点错了小数点?”还有一位委员高呼:“这个数据太不负责任,全世界人民都不会相信。”会议期间,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几次被媒体围堵追问,也只是一句“现行房价统计存在缺陷”而一推了之。
有评论认为,国家统计局公布“1.5%”的数据,已经严重影响到政府的公信力。有的人大代表直言指出,“部分官员为了追求政绩而造假!”
4月14日,国家统计局公布了1至3月份全国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3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11.7%,涨幅创下自2005年7月对房价实施月度统计以来的最高水平。尽管如此,这个数字还是遭到了网友的质疑。
对此,国家统计局原局长李德水曾解释,房价涨幅统计数字偏低的一个关键原因是数据来源不准确。据李德水介绍,目前统计局的房屋销售价格数字采集,是调查队向房地产开发商要来的,并且所作的数字采集并非全面调查,而是抽样调查。
此次出台的征求意见稿,被视作国家统计局对此前屡遭质疑的房价数据的回应和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