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陕西保监局、陕西省保险行业协会联合公布《陕西省机动车保险理赔服务规范标准》(下面简称《标准》)。 其中机动车赔款金额在2000元(含)以内的,若索赔手续齐全,保险公司应在1日内付款。 9月起理赔不按时车主可投诉 自9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实施统一的机动车保险理赔服务规范标准,对保险公司接报案受理、查勘定损、理算审核、支付赔款及特殊案件处理等各个理赔环节的时效性,以及人员设施配备、文明用语规范做出较为详尽的规范化要求。 若车主遭遇保险公司不按时理赔的情况,可向省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公司客服电话投诉。 1万元内赔款3日支付 据陕西保监局财险监管处处长井正萌介绍,新《标准》的实施,有助于保险公司公开透明地进行理赔。 《标准》明确规定,我省各财险公司须建立365天并24小时接报案、理赔查勘制度。 应保证每个工作日8小时受理客户理赔资料和理赔咨询;接到客户现场报案后,应在10分钟内完成调度,并将查勘人员姓名和联系方式通过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形式告知客户。 查勘地点在西安市区三环路内、其它地级城市所在城区内的,40分钟内应到达现场查勘,在西安市区三环路外的,1小时内到达现场,如因交通堵塞、意外事故等不可抗力导致延误,应及时与客户沟通,取得谅解,约定到达时间。 最让车主关注的赔款时间问题,保险公司在收到客户提交的真实有效完整的案件索赔材料后,自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协议之日起,金额在2000元(含)以内的,在1日内支付赔款;金额在1万元(含)以内的,在3日内支付赔款等等。 将监测保险公司赔付时效 陕西省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雷煜表示,为确保《陕西省机动车保险理赔服务规范标准》的有效执行,陕西保险行业协会将公布举报电话、举报邮箱,与媒体对省内18家财险公司的报案、查勘理赔、赔款支付的时效性等理赔服务进行监测,将结果公布在报纸、电视、广播和网络等主流媒体上面。 我省所有财险公司都要交纳自律保证金,作为违反标准的处罚金。 (今日咸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