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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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单位:
为繁荣学校科技学术文化,开阔师生视野,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和良好的育人环境,增进各院部和专业之间的学术交流,促进教师创新能力持续提高,保障科技学术报告活动健康、有序开展,根据《关于报送2022—2023 学年学术报告(讲座)计划的通知》(陕商院办〔2022〕47号),按照《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学术报告管理办法》(陕商院〔2022〕192号)文件规定,结合《科技处2023年度科技学术报告活动执行计划申报审定意见》,现将今年上半年科技学术活动系列讲座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系列讲座
(一)讲座内容
上半年的3个科技学术活动系列讲座设有“人文社科学术期刊论文写作方法系列讲座”、“健康文化与知识系列讲座”、“文化与艺术系列讲座”。各场讲座的题目与安排见附件。
(二)承办单位及参加人员
1.“人文社科学术期刊论文写作方法系列讲座”由国际经济学院承办,全校新入职教师及讲师以下职称教师必须参加,欢迎其他师生自愿参加。
2.“健康文化与知识系列讲座”由健康文化研究中心承办,文学与教育学院讲师以下职称的教师每人至少参加1场,医药学院讲师以下职称的教师每人至少参加2场,欢迎其他师生自愿参加。
3.“文化与艺术系列讲座”由文学与教育学院、时装艺术学院承办,文学与教育学院、时装艺术学院讲师以下职称的教师至少参加2场,欢迎其他师生自愿参加。
二、举办要求
科技学术活动系列讲座由科技处统筹协调和安排,承办单位负责举办,严格执行学校学术报告管理办法的规定。
(一)举办原则
1.坚持正确政治导向,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突出学术育人,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2.坚持立德树人,坚持学科引领,学术讲座应围绕学院学科专业建设规划和科学研究发展方向。
3.坚持学术性与普及性统一,聚焦科技创新和学术研究热点,紧紧围绕教师发展和学生培养需要。
(二)有关说明
1.做好宣传报道。各相关单位,在讲座举办前应加强组织宣传,结束后做好活动的总结,并尽快在校园网和其他网络平台发布宣传报道。
2.加强过程管理。讲座举办过程中,举办单位要安排专人到场指导监督,严格按照审批的报告人、主题、内容和程序进行。发现偏离讲座主题、出现导向问题、意识形态错误等苗头或言论时,要立即终止讲座,并尽量消除不良影响。提前检查场地建筑、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电路设备等安全情况,确保讲座安全进行。
3.注意资料留存。做好科技学术报告的音像、文字、照片、会议报道、总结等材料的收集,及时报科技处存档。
4.减少相关开支。报告专家劳务报酬的支付按照《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学术报告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宣传费用由科技处统一支付,承办单位提前准备宣传材料。
5.落实审批程序。科技学术报告举办前,必须按照学校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临时举办或更改原计划的科技学术活动申请,依照《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学术报告管理办法》审批,审批表交由科技处存档。
6.参会人员组织。讲座举办前一日,相关学院的科研助理需向承办单位和科技处同时报送参加讲座人员名单;在讲座举办过程中,各单位应有专人到现场对本院人员进行签到和检查;讲座结束后,科研助理将本院实际参加讲座人员名单报至科技处。
7.其他情况说明。系列讲座与各单位本年度计划开展的其它专题学术讲座、科普活动、学术沙龙等学术交流活动不相冲突,各单位可按照原计划开展内部科技学术活动。
附件:陕西国际商贸学院2023年度上半年科技学术活动系列讲座一览表
健康文化研究中心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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