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咸阳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户政大队了解到,《陕西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2012年第13次常务会通过,2012年8月5日以《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61号)发布,于2012年10月1日起执行。1996年7月8日省政府发布的《陕西省暂住人口管理办法》同时废止。现状咸阳流动人口已达50万
“流动人口”,是指离开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在其它县(市、区)居住的人员;但在设区的市行政区域内,区与区之间流动的除外。
1996年,陕西省颁布实施了《陕西省暂住人口管理办法》。
2011年底,我省流动人口达到600余万,流动人口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不断增加,但原办法没有涉及对流动人口服务的内容。因此,省政府于2010年就开始着手制定《陕西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
《陕西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共三十三条,涵盖了流动人口的居住管理、权益保障和公共服务以及法律责任等各方面,体现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从“重管理轻服务”向“管理与服务相并重”的理念转变。
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其他有效身份证明,一般是指户口簿、护照、机动车驾驶证、户籍证明等)。十一以后,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可前去就近派出所申办居住证。
据悉,截至2011年底,咸阳市流动人口已达50万,约占咸阳市总人口(520万)的10%。拥有暂住证且可以申领居住证的流动人口达13万人。
目前,分布于咸阳市的流动人口主要以经商和打工者居多,多来自于四川、陕南等地。明日上午,咸阳市公安局以及秦都分局将在中华广场举办《陕西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的宣传活动,渭城分局将在凤凰广场举办宣传活动,流动人口可前去咨询。
提醒办居住手续不收任何费用
陕西省居住证分为一年有效期居住证和三年有效期居住证。陕西省居住证式样全省统一,在全省行政区域内有效。流动人口首次申领居住证的,发给有效期为一年的居住证。流动人口已持有效期为一年的居住证,有固定住所、稳定收入、在居住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可以申领有效期为三年的居住证。
流动人口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发生居住地址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变更登记。
居住证遗失、损坏的,持证人应当及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补领、换领。
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居住变更登记,办理居住证不收取任何费用。
因遗失、损坏而补领、换领居住证的,收取证件工本费。工本费由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
规定
用人单位、房屋出租人应督促流动人口登记
用人单位招用流动人口,应登记
其姓名、身份证件等基本情况,并督
促其按照《陕西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
办法》申报居住登记、申领居住证或
者申报居住变更登记。用人单位应
在与流动人口签订和解除劳动关系
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公安派
出所报告。用人单位招用流动人口
超过一百名的,应当设置专职人员负
责本单位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
房屋出租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物业服务单位应当在流动人口入住时登记其姓名、身份证件等基本情况。并督促其按照本办法规定申报居住登记、申领居住证或者申报居住变更登记。
房屋出租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物业服务单位,应当在流动人口入住和终止居住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公安派出所报告。流动人口不按规定申报公安机关予以警告或处罚
流动人口不按规定申报居住登记、申报居住变更登记和申领居住证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一百元以下罚款。
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登记流动人口基本信息,不按规定督促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申报居住变更登记和不申领居住证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房屋出租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物业服务单位不按规定登记流动人口基本信息,不按规定督促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申报居住变更登记和不申领居住证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处罚。◎解读持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可享受哪些待遇?
一、流动人口持有效期为一年的居住证,可以享受以下服务:
1.免费享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就业服务;
2.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3.免费享受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4.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5.按规定参加居住地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定或者考试、职业(执业)资格考试、职业(执业)资格登记;
6.按规定享受政府部门提供的各类免费培训;
7.按规定享受政府保障性住房;
8.居住地人民政府提供的其他公共服务。
二、流动人口持有效期为三年的居住证,可享受以下服务:
1.在居住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
2.在居住地办理赴港澳地区商务签注手续;
3.依法参加居住地社区组织和有关社会事务管理;
4.已婚育龄夫妇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以在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服务登记;
5.居住地人民政府提供的其他公共服务。
三、流动人口持居住证达一定年限可落户当地,子女可享受义务教育:
流动人口持居住证,有固定住所、稳定收入、在居住地连续居住一定年限,可以申请居住地常住户口。具体的居住年限,由各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社会承受能力确定。
随同监护人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可以在居住地享受义务教育。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受办学规模限制不能接收的,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近入学。哪些流动人口不用办居住手续?
5类流动人口可以不办理居住登记
流动人口应当在到达居住地之日起5个工作日,持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但不是所有人都可以办理,下列5类流动人口可以不办理居住登记:
1.已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的;
2.已在医院办理住院登记的;
3.在救助站接受救助的;
4.在全日制教育机构或者培训机构学习的;
5.居住在具有本地户籍的亲属家中,居住时间在三十日以下的。
2类流动人口可以不申领居住证
流动人口在居住地拟住30日以上的,应当申领居住证。下列2类流动人口可以不申领居住证:
1.随同监护人居住的未成年人;
2.在全日制教育机构或者培训机构学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