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三原县独李镇发生一起入室抢劫致死案。一名59岁的老妇,深夜独自在家,遭入室抢劫并被殴打致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其存放于家中的6200余元现金被盗。经过4天3夜的侦查,15日,三原警方将涉嫌犯抓获。事发老伴倒在地上身上有伤
1月12日上午9时05分,三原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家住独李镇赵渠村60岁的黄某报警称,他于11日晚9时离家后,59岁的老伴郑某一人在家,可待他于次日凌晨5时许回家时,发现老伴倒在客厅地上,身上有伤,口鼻流血,已送往医院抢救。
接警之后,三原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和独李派出所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受害人郑某头部、颈部有外伤,于12日下午4时许,抢救无效死亡。
据三原警方介绍,经走访调查,黄、郑二老无儿无女,家境贫寒,仅靠耕地和黄某在村中一个小厂看门的收入维持生计。案发后,二人刚刚卖玉米积攒的6000余元现金被盗。
对此,三原县公安局在召开紧急案情分析会后,根据民警在现场的勘查情况,初步认定这起案件为抢劫杀人案件。三原县公安局成从刑警、禁毒、经侦等部门抽调100余名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展开案件侦破工作。侦察同村一释放人员有嫌疑
专案组民警先后摸排住户900余户,查找线索100余条,排查重点人员20余人。最终,将与受害人同村、且有犯罪前科的崔某(男,48岁,因破坏电力设施被判刑5年,2008年出狱),列为重大犯罪嫌疑人。
警方称,崔某与黄某关系较好。目前,居无定所,游手好闲,近期又有诈骗嫌疑。
与此同时,还有村民反映称,案发当晚,崔某曾在村中出现过。
1月13日下午,在确定相关证据后,专案组依法对崔某进行了传唤。询问中,崔某对自己11日晚的行踪吞吞吐吐,拒不承认回过村子。交代为还钱便预谋盗窃
对此,办案民警不断固定外围证据,逐步证实他的犯罪嫌疑。
两天后,在大量强有力的证据面前,崔某供述了其于11日晚入室抢劫杀害郑某的犯罪事实。
据崔某交代,因黄某向其索要1500元欠款,他便预谋盗窃黄某家中财产还账。11日晚10时许,他翻墙进入黄某家中,实施盗窃时被黄某老伴郑某发现。为防止她呼喊,他握紧拳头猛击郑某面部,然后掐住郑某脖子,用力在地面撞击头部,还用脚猛踩其胸部,致其昏迷失去反抗能力。随后黄某从床头柜中翻找出6200余元现金后逃离。
据悉,崔某育有一女,今年12岁,女儿对其5年前的牢狱生涯并不知情。
“不想让她知道,想对她一辈子保密。”崔某说。
目前,崔某已被三原县公安局刑拘。提醒家中切勿存放现金
进入冬季,夜长昼短,各种侵财犯罪频发。对此,警方提醒广大群众,提高防范意识,以减少不必要的经济财产损失。
1.家中不是“保险柜”,最好不要存放大量现金。存折、信用卡等不要与身份证、户口簿放在一起。有价证券、金银首饰切忌存放在抽屉、柜橱等引人注意的地方,或容易被外人找到的地方。
2.家中无人时,要善于制造家中有人的假象。比如,留一盏小灯,放有声音乐等。
3.当遇到陌生人在住所附近徘徊时,一定要多加小心,必要时询问或拨打110报警。
4.夜间入睡前,一定将门从内反锁至保险位置,以防案犯捅门入室。外出时,更应将锁舌全部用上,以增加防盗门的“防盗”性。
5.如突遇犯罪分子正作案,不要慌张,应冷静对待,记清盗贼明显的体貌特征、特殊语言等,同时佯装不知或借口脱离现场,迅速报警,切忌现场激动,大喊大叫,引来更大的伤害。(今日咸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