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旬邑县公安局土桥派出所接到群众反映称,辖区北家坊村村民吴 4月25日,旬邑县公安局土桥派出所接到群众反映称,辖区北家坊村村民吴某,逮住一头鹿,准备宰杀吃肉。闻讯,土桥派出所教导员任彦博带领民警马金龙、赵志冬立即前往查看。
吴某家中,民警发现,院子中一名村民正在磨刀,十余名村民围在一起观看一头四脚被绑的矮鹿。
吴某向民警称,早上起床后,发现院子中闯入一头鹿,准备开门让它离开时,不料矮鹿受到惊吓,冲进屋子,将窗子上的玻璃等物撞碎。见状,气愤的他将鹿逮住,准备宰杀掉吃肉。
无奈之下,任彦博向在场的村民解释说,矮鹿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任何人不得随意捕杀,违者将受到法律制裁。
在向吴某支付50元的损失费后,两名民警将惊恐的矮鹿抬上警车,向20公里外的石门山森林保护区驶去。在保护区,民警解开矮鹿,由于鹿被绑得时间太长,站不起来,民警将鹿扶起,揉了揉鹿腿,鹿摇摇晃晃走了几步后,快速向树林深处跑去。(今日咸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