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强对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在对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时又有哪些管理模式?5月13日,记者走访了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建筑垃圾不往正规垃圾填埋场倾倒
将面临最高处罚
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管理科负责人说,根据相关规定,对产生建筑垃圾的单位或个人,在处理建筑垃圾前应到城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缴纳保证金,对产生的各类建筑垃圾应及时清理,因客观原因不能及时清理的,要做到全覆盖。
建筑垃圾应倾倒在正规垃圾填埋场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建筑垃圾填埋或其他处置场,不得擅自回收利用建筑垃圾或提供建筑垃圾倾倒场地,违反者处最高处罚。建筑垃圾处理应当委托具有建筑垃圾运输资质的公司运输作业。在城市道路进行管线铺设、道路开挖、管道清污等施工作业的建筑垃圾处理人,应当采取有效保洁措施,按照市政工程围蔽标准,隔离作业,施工完成后24小时内将建筑垃圾清运完毕。居民装修房屋产生的建筑垃圾,应按规定投放到指定地点,不得与生活垃圾混倒,并委托有资质的建筑垃圾运输公司及时清运。
施代履行制度
随意倾倒者花“大价”再清理
城管人员告诉记者,去年10月份秦都区古渡办石斗村待征土地内和火车西站北侧土地内有大量的建筑垃圾,这两处地方不是建筑垃圾处置场所,属于随意倾倒建筑垃圾污染环境案件,经立案调查确定为两家房地产公司的建筑垃圾。根据规定,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的行为处罚高限为5万元。经现场勘验,建筑垃圾多达4万余立方米,清运费按照每立方米23元计算,需92万元才能彻底清理这些建筑垃圾,面对天价清理费用,城管部门向两家建设单位发出限期清理各自倾倒建筑垃圾后,两家单位逾期仍不履行,按照法律程序,再次向两家当事人发出了《代履行催告书》和《代履行决定书》,委托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履行,在大量的事实证据和法律强制力面前,两家当事人主动上缴代履行费用用于清理所倒垃圾。
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法规宣传科人员说,在处置建筑垃圾过程中,造成道路、河道或者其他公共场所污染,需要履行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义务,经调查核实后,城管部门催告仍不履行的,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代替或者委托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履行,履行费用由造成污染的当事人承担。如果违章当事人仍不履行,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咸阳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