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自己买的房子现在有些裂缝,打算维修房屋,想把住房公积金提出来,不知道提出房公积金需要哪些手续?
咸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处:根据《咸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职工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哪些情况下可提取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七)正在领取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八)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九)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符合以上(一)、(五)、(六)、(七)、(九)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其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提取时所需的什么材料
一、基本材料: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出示居民身份证(出境定居的除外)和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提取(不含单位提取)的,同时提供委托人签署的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集资建房等自住住房的,需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购房发票;
2、购买二手房的,需提供契税完税凭证、房产证;
3、购买危改回迁房的,需提供拆迁协议、购房发票;
4、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属城区规划区域内的需提供县级以上规划、房管、物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文件;属规划区域外的,提供村民委员会、乡镇政府出具的相关证明。
二、特殊情况下,职工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职工离休、退休的,需提供离退休证或退休审批文件。
2、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需提供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证明、伤残证(1~4级)或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伤残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
3、职工出境定居的,需提供护照、签证、户口注销证明(或已登记注销事项的户口簿)。
4、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需提供所在个人住房贷款合同、近期的个贷还款记录凭证。
5、职工支付房租提取的,需提供单位或民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家庭工资收入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或租赁协议、房租发票。 6、职工正在领取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提取的,需提供咸阳市低保金领取证。
7、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取的,应提供农业户口证明和劳动关系解除证明。
8、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取的,需提供职工死亡证明、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
9、职工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的,需提供单位或所在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材料和突发事件的有效证据。如何提取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按下列程序办理:
1、完整、准确地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单位核实有关证件后,加盖单位公章(托管职工除外);
2、职工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及规定应提供的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到咸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的审批提取手续;
3、职工持支取凭证到指定的受托银行经办点办理取款手续。